“应休尽休”不能沦为“纸上谈兵”

2018-08-21 09:02:4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郭斗云]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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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委印发的一份红头文件引发关注。这份“意见”,除了进一步提出“破格提拔”“物质奖励”等激励措施外,还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带薪休假政策,文件中提到,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应休尽休”。(8月19日 光明网)

通过红头发文保障干部休息权,是一项符合大众期待的举措。休假本来就是一项法定权利,《劳动法》对劳动者休息权作了专门规定,我国宪法也规定休息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再者,干部也是公民中的一员,他们对休息的渴望和愿景要得到尊重和满足。

然而,干部休息权得不到保障,政策和现实的“温差”,给干部浇灭了工作的热情,干事的激情,生活的温情。干部夜以继日忘我工作,“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模式成常态化,并不值得大肆推崇。干部因公务繁忙,8个小时工作制无限延长,长期的加班加点,使之无法顾及家庭关爱家人,让他们累身又累心,必然会消磨了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诚然,干部干部,干事在先。在高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重要工作、中心工作中主动担当勇于作为,加班“冲刺”是一种责任和担当,可敬可畏。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让干部休息好,那么就会有更充足的精力投入工作,工作落实会更加有力,工作效率也会有所提高。

好的制度需要严格执行,也需要配套相应的保障措施。对于休假,上海、黑龙江、吉林等多个省份已经出台更加详细具体、更具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很显然,社会已经形成了保障干部休息权的共识,这也是美好生活的需要。

落地了才能生效,“应休尽休”还得在落实上发力。休假是每个公民都拥有的权利,既有法可依,又是广大干部的期待。落实“应休尽休”,要从“法”入手,正法律的严肃性,保障公民休息权;要从“情”入手,给干部必要的休息权,在厚爱中激发新作为。同时,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多一些提前分析研究,科学合理的工作部署,少一些拍脑袋决策,反复折腾干部,将“应休尽休”落到实处。

“应休尽休”不能只是“纸上谈兵”,干部的休息权应该得到必要的保障,让干部休息放松,缓解压力,促进干部健康良好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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