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文物毁在“野蛮修复”上

2018-08-14 19:20:0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高妙楠]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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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身石窟近千年的唐宋精美石刻造像,如今被浓妆艳抹、披红挂绿。近日,四川资阳市、广安市等地石刻造像遭“野蛮重绘”事件受到多方关注。新京报记者从四川资阳市文物爱好者处获悉,石刻造像被擅自彩绘,不仅出现在安岳县,在资阳市其他地区的大量石窟中也较为普遍。文物爱好者向记者展示的照片显示,此处还存在文物被盗、不合理利用等问题。(8月13日 《新京报》)

四川安岳封门寺的摩崖造像开凿于南宋,修复前虽然沧桑斑驳,但衣褶线条流畅,依然有着独属于岁月的古朴之美和极高的历史和研究价值,可经过一番“野蛮修复”后,却成了一副画着柳叶眉、衣着艳丽、金光闪闪、富丽堂皇的样子,全然失去了文物本身的美感和价值。即使颜料可以清洗,但也可能对文物造成损坏。用油漆给佛像彩绘“浓妆艳抹”、用水泥给佛像补脸、在佛像顶部修建“屋顶花园”,如此“闹剧”般的文物修复层出不穷,给文物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

问题曝光之后,当地调查之后称当地群众自发所为。“善男信女”觉得修复佛像是一件公德,便集资请人修复佛像,可孰不知却好心办了坏事。我们怨不得也恨不得,文物也等不得。群众有错,相关文物保护单位也不能推卸自己的责任。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进行修缮必须要经过相应行政部门的审批,可只是善男信女的单纯群众随便找个人就可以修复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暴露出的是文物保护相关部门监管上存在的大漏洞。此外,群众对文物保护的一无所知也反映出了文物保护方面的宣传不到位。

文物,就该有文物的样子。正如《我在故宫修文物》的匠人王武胜说的:“修复不是搞创作,为的是重现原貌的美好,最避讳的就是创造性修复”,保持原状,是文物最该有的样子。《文物保护法》规定,修缮文物不应改变原状,石窟修缮也要控制色彩。文物修复要本着“最少干预”的原则,修旧如旧,修旧如故,让文物回到原状。

与修复文物相比,还要加大对文物的保护与监管,有投入、有管理、有责任,完善对“田野文物”的保护这一薄弱环节。更要紧的是要加强文物保护方面的宣传,培养群众对待文物的心态、对文物的审美和对历史的敬畏,让群众人人都成为文物的保护者。

失去的不会再来,不能让历经千年风雨依然屹立不倒的文物毁在一次又一次的“野蛮修复”上,刹住“野蛮修复”文物的不正之风,才能让文物真正重焕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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