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姐妹海边溺亡谁该担责

2018-08-09 09:20:2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何勇] [责编:印奕帆]
字体:【

5日下午,一对来自北京的8岁双胞胎姐妹在青岛万达公馆附近沙滩游玩时走失。家属报警后,青岛公安、边防、“山海情”救援队等参与救援。6日,救援人员陆续找到两姐妹,但她们均已遇难。(8月7日《北京青年报》)

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儿女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一夜之间,两个年仅8岁的可爱女儿在海边游玩时溺水身亡,在自己的身边永远离开。毫无疑问,这是巨大的家庭惨祸、悲剧,令人同情,其父母此时此刻遭受着撕心裂肺的痛苦,外人难以想象。

但是,在沙滩游玩的双胞胎小姐妹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溺亡,不能没人为双胞胎小姐妹溺亡承担责任,这样的灾难和惨剧不该由死去的年仅8岁的双胞胎小姐妹独自承担。只有事后进行严厉追责的反思,才是真正的彻底反思,才能做到警钟长鸣。否则,当追责缺席,任何反思都只会沦为一场幻觉,永远不会让人吸取教训、牢记教训。

从法律角度说,双胞胎小姐妹在海边溺亡,首先需要承担责任的不是别人,正是带小姐妹前往青岛“野海滩”旅游的妈妈,是他们的母亲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才酿成了这起惨祸。这样的指责或许让人觉得缺乏起码同理心、同情心,太过冷酷,完全没有考虑到双胞胎小姐妹母亲现在遭受的痛苦。但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未成年人可以拥有一个健康、安全、快乐的成长环境,却又不得不这样做。

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监护未成年子女时,必须时刻尽到监护责任,这是作为监护人、父母的基本职责。作为父母,理所应当能预料到,如果不看好、不看住孩子,让孩子在海边沙滩自由自在的玩耍,很容易走失或发生意外事故。带孩子一起出游的母亲玩手机发朋友圈,没有看住孩子,最终导致双胞胎小姐妹溺亡,这实质上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有必要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的母亲的刑事责任,这不是苛责。

实际上近年来,幼儿、少年因意外事故而受伤或死亡案件时有发生,表面上看是父母马大哈,粗心大意,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但究其根源,父母不必为自己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承担法律责任,使得父母不尽监护责任的违法犯罪成本过低。从这个角度说,要倒逼广大父母尽到监护责任,必须依法追究父母不尽监护责任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提高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的违法犯罪成本。

再者,双胞胎小姐妹溺亡,实质上是沿海城市“野沙滩”、“野浴场”常年处于监管缺位的恶果,监管需要担责。沿海城市海岸线较长,“野沙滩”、“野浴场”数量较多,青岛等沿海城市拥有十多个存在安全隐患的“野沙滩”、“野浴场”。但由于监管缺位,监管只剩下安置警示牌和警示提醒,没有其他的监管措施、安保举措,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根本来不及施救,导致沿海城市几乎每年都发生“野沙滩”“野浴场”“吃人”事故。从这个角度说,要杜绝这类悲剧事故的发生,广大沿海城市必须明确责任,补位监管,强化对“野沙滩”、“野浴场”的监管,也可配套处罚机制。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