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狗”怎能仅凭一纸告示?

2018-08-07 15:06:5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熊蔓祎]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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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顺德龙江西溪村雄固村民小组和北街村民小组联合发布的“禁狗”告示引发热议,该告示中提到,从8月1日起,禁止在该区域内放或牵狗出街,否则狗被打死将不追究责任,打死狗的人还将获得300元奖励。(8月2日,南方都市报)

如今,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养狗似乎已经成为很多人的习惯。从小区到公园,从公交车到餐馆,狗似乎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一员”,其待遇与自家小孩无异。更有甚者,狗的吃穿用度甚至比人还要好。

然而,随着宠物狗在人们生活中越来越频繁的出现,伴随而来的矛盾也逐渐凸显。宠物狗随处大小便,影响公共环境卫生,遛狗人士不拴狗绳,吓到人甚至咬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因狗发生的“战争”也见诸报端。

为解决矛盾,调节纠纷,各地《养犬管理条例》在不断规范,虽然有明文规定,养犬须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领取《犬类准养证》并经免疫后方可圈(拴)养。但是现实中,将狗放养的人不在少数。前两天,笔者亲眼见到一女士被狗吓到大声惊叫,手机掉落地上,但养狗人士却淡然将狗拉回,说了句“放心,不咬人。”

再回到新闻,且不看告示所盖公章是否具有法定效力,但将“打死狗的人还将获得300元奖励。”白纸黑字加章贴出来,着实欠妥。虽然当事人解释,这只是一种警醒作用,村民打狗并不会真的奖励300元。但这样的解释却难以自圆其说。

其实,文明养狗已有不少地方出台相关管理规定,但规定是否真正起到作用和效果,需要执法部门从严执法,将规定真正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加大文明养狗的相关宣传和教育。

当然,文明养狗也不能仅仅单靠管理部门,养狗人士也应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出门时须给宠物狗戴上狗链并套绳,随身备好物品及时清理狗便,定期给狗打疫苗,对狗进行训练,防止叫声影响他人及出现伤人事件等等。只要做好文明养狗,养狗的矛盾自然不是不可调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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