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彩礼是贩卖妇女”暴露基层治理困境

2018-08-03 07:11:2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戴先任] [责编: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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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先任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大安六村因一纸村规民约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村规民约中对红白事分别给出了具体的操办标准,其中一条标明“彩礼超两万元按贩卖妇女或诈骗罪论处”。对此,有人点赞支持,但也有人质疑这样的规定能否刹住高彩礼邪风。

一直以来,很多地方都有结婚时男方须付给女方彩礼钱的民俗。谁家的彩礼多,谁家便有面子,便能在亲友面前抬起头说话——此类观点催生了攀比彩礼的怪象。大安六村制订反对高彩礼的村规民约,初衷甚好,也切中了社会痛点,但“彩礼超两万元按贩卖妇女或诈骗罪论处”却显得有些杀气腾腾。并且,制订村规民约的基层组织显然没有权力随意对村民定罪。

婚姻异化成一场交易、相互攀比彩礼的现象确实很不正常。但这种现象并非一朝一夕所成,传统风俗、男女比例失衡、农村贫穷等因素,都是农村彩礼节节攀升的客观原因。要改变这一陋习,不宜采用急风骤雨式的强制手段,而应施以和风细雨、润物无声的教化。同时也要加强乡村建设,引导农民脱贫致富,让年轻人愿意在农村生活。栽下梧桐树,才能引来金凤凰,如果只是限制彩礼金额,反倒可能让更多姑娘不敢嫁到农村来。

现实中,一些基层组织要么不作为、慢作为,要么乱作为,是导致基层农村治理失序的重要原因。基层治理要走向善治,有赖基层组织。大安六村积极应对变异风俗,值得肯定,但其制订的失之于“简单粗暴”的条规却暴露了基层治理困境,表明提升基层组织依法治理的意识与能力势在必行。

基层治理不能不作为,但也不能越权行事,要紧守权力边界。只有加强监管与指导,规范“微小权力”的使用,才有利于基层治理走向法治与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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