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聘任制“美中尚有不足”

2018-07-17 15:32:5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宋明月] [责编:周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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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社局、公务员局今日发布公告: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年协议工资起薪分别为20万元和25万元。(7月17日,中国青年报)

公务员聘任制早已不是新鲜事,之所以受到关注,大多集中在所谓的打破了公务员“铁饭碗”。聘任制带来的变化,是将公务员刚性身份保障转化为弹性绩效评估,让公务员真正成为一种人力资源,这是践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重要举措。

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的初衷和目的,并不是要打破谁的“饭碗”,而是借此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并无所谓的“东风压倒西风”之说。聘任制公务员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的重要手段,如果非要强调给公务员队伍带来什么“冲击”,也是适度增加了公务员职业“危机感”。这样的“危机感”是十分必要的,用好聘任制这种方式,会产生“鲶鱼效应”,在优化公务员队伍机构的同时,也会有效激发广大公务员的动力活力,从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

公务员职业特殊性,让这个行业的每一次改革都能引起一阵热议。聘任制发轫至今,也有10多年时间,然社会各界仍莫衷一是。相对于传统的选任制度而言,聘任制公务员更好实现了“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目标,特别是一些“高精尖”、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聘任制的选用方式,更好地满足了对高层次、专业化人才的需求。聘任制更接近于现代人才市场选人方式,灵活但同样有较高的“门槛”,这为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国家机关工作,打开了一扇“方便门”,这是聘任制的优势。

然而,选出优秀人才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如何用好、管好、发挥好他们的作用,让人才真正能够胜任其职,并作出应有成绩,这是关键中的关键。聘任制打破了编制束缚,让专业性、高层次人才能在国家机关之间流动。但在实践中,聘任制也有其局限性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实行聘任制的职位,是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这个适用范围的描述相对模糊,需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对于聘任制公务员考核,多数采用“符合条件的聘任制公务员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这一激励方式,这种考核激励方式,需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更要防止制度执行“走形变味”,尤其避免“萝卜招聘”。同时,聘任制公务员退出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待遇等方面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相关部门,在探索实行聘任制公务员中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和完善。

聘任制公务员少了“身份”的障碍,但也有其角色的“尴尬”,如何让通过聘任方式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才,能在岗位上真正发挥出聪明才智、起到重要作用,是这项制度能否长久执行的核心。深化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关键就是要构建完善有效的选人用人制度、科学合理公正的考核管理机制,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让每一名聘任的公务员都能踏实干事、干净干事、干好每一件事。而广大聘任公务员,也应当矢志不渝、不忘初心,自觉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努力增长服务群众、做好工作的本领和才干,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聪明才智、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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