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彼此能多一点规则意识

2018-07-10 10:02:08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高亚洲] [责编: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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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长沙梅溪香山小区发生了这样一件咄咄怪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趁业主不在家,竟然假装装修人员敲门入室,将业主家窗户、落地窗玻璃和纱窗拆除。(详见今日A05版)

这些年来,业主与物业之间因矛盾纠纷惹出事端,确实不少见。但是,仍要厘清的是,业主与物业之间,从来都不是天然的对立方——物业乃是因小区服务而生,业主通过购买,换取物业服务。

由此再来看此事,着实让人讶异。物业和业主之间,何以闹出这么一出?事情本身其实并不复杂:业主把空调机位改成了落地窗,物业显然不允许,但是业主又不愿意整改,于是物业想出了上述法子去“整改”。

孰是孰非?个中其实并不难判断,业主私自把空调机位改成落地窗,显然是违规的,据悉,城管之前还就此下过整改通知书。物业对此可以进行监督管理,但显然是没有执法权的,这样贸然冲进业主家,行使“执法权”,也是僭越法律的行为。

从这个事来看,双方都有明显的问题。就业主来说,在装修之前,按理会跟业主签订装修合同,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都有明确规范。即便对城管的整改通知书不知情,也应该知道不能擅自改造房屋结构。而在物业方面,如果说不知道自己没有执法权,也是不大可能的。换句话说,双方可能都知道相关的规则,但却都不愿意去遵守,最后整出了这么大动静。

动静倒是很大,但并没有解决问题。经过这么一出,业主家受损,物业恐怕也要为此负责,更关键的是,还把物业和业主的关系弄得更僵,双方都不好收场。

如果当初业主能够遵守装修合同的规则,不会有后面的事发生;如果物业能够遵守规则,不胡乱行使“执法权”,同样也不会有后来的事。规则本来就是用来定纷止争。漠视了规则,就会让行为乱套,谁对谁错定不了,争论不休,就会闹出更大的事来。

值得一提的细节是,涉事的业主并非是第一家“私自改造”的,在这家之前,已经有不少业主完成了改造。这首先会让人产生选择性“执法”的嫌疑,其次,从某种意义上说,涉事业主的违规,可能就是一种跟风行为。

之所以出现这样跟风违规行为,恐怕与物业或者说执法部门没能及时依照相关规则阻止有关。试想,如果在刚刚出现违规苗头,物业就及时阻止,或是向相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法阻止,恐怕也不会有后来这堆烂摊子。

本报评论员高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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