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何以敢罚学生喝“烟茶”

2018-07-05 10:46:07 [来源:潇湘晨报] [责编: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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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民郭先生反映,他13岁的儿子小宝在洛阳市西工区芳林路一家“新起点培训学校”上午托班。6月23日下午,儿子和几名学生在午托班有抽烟的行为,被生活老师发现并处罚。处罚方式是逼迫学生喝烟灰、烟丝泡成的“烟茶”,导致两名学生被送医院救治,确诊为“尼古丁中毒”。(7月4日《大河报》)

如今,教师体罚学生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仍时有发生,凭心而论,我们也不能排除,某些体罚教育中,某些老师确有其良苦用心。然而,动机正确从来都不能成为不择手段的理由。教育中一旦掺进了暴力,教育能力和“为师者善”的问题,都叫人怀疑。孔子说,诲人不倦,这应是教育从业者最基本的德操。

而罚学生喝“烟茶”这一事件,恐怕是超出了家长和公众容忍体罚的底线,而是某种扭曲甚至变态心理支配下的恶意伤害。午托班管理老师纠正未成年学生抽烟,如果是对当事学生负责,即便手段粗暴了,我们至少还会体谅其出发点上的善意。然而,老师让抽烟学生面对墙壁站立,命令他们把刚买的两包烟全都抽完,抽不完的就烟丝烟灰泡水喝……这只能对未成年学生造成比抽烟还要大的伤害,因而我们无法相信,这样的惩罚是“为学生好”。

最终,喝“烟茶”导致学生中毒住院治疗。即便未发生急性中毒,一次抽两包烟或水泡烟丝烟灰喝,对未成年人的身体会造成怎样的伤害,受过一定教育的学校教师也不可能不清楚。

午托班教师暴力处罚学生、令其喝“烟茶”这一事件的最大警示意义是,守法有德,是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资质”,招录教师时不能只重学历,忽视其教育职业的能力以及德操的问题,后者往往是更重要的。近来不断曝出大学教师潜规则学生、幼儿园教师虐待儿童等等问题,究其根源,都是师德问题。而一些学校在招聘、用人、管理方面,对师德的要求与考核恰恰是短板。

社会上的一些培训机构以及午托班、小饭桌这样的地方,则更容易成为行政监管的“死角”,但实际上,这些机构的教育质量,对未成年学生的成长和身心健康的影响不容轻视。午托班学生“喝烟茶”中毒,恐怕只是暴力托管问题的冰山一角。因为,经营者追求低成本,而监管又处在“盲区”状态时,最容易导致简单粗暴式管理。

马涤明(内蒙古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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