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教科书式老赖”的阴谋得逞

2018-06-29 09:30:0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乔木]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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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唐山“教科书式耍赖”受害者处获悉,历时半年,肇事者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正式开庭。3年前,河北唐山人赵勇的父亲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历经两年多治疗,最终抢救无效去世。其间,肇事司机黄淑芬拒绝赔偿法院判决的85万余元的行为,经赵勇在网上披露后,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耍赖”。之后,黄淑芬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立案。(6月27日《北京青年报》)

何为“教科书式耍赖”?依笔者理解,其实就是绝大多数老赖躲避责任或者拒绝履行义务的惯用手段,即:一拖、二躲、三赖。所谓“拖”,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找尽一切理由,故意拖延还款。今天拖到明天,明天再想法拖到后天,只要中间不发生意外,或者不遇到足够“强硬”的敌手,他们就会一直无限期的拖下去,直到拖得当事人火冒三丈、筋疲力尽,然后他再来跟你讨价还价。“躲”,就是藏,就是玩失踪,让当事人或者法院找不到自己,妄图以此来逃避履行责任。而相比于“拖”和“躲”来说,其实“赖”才最为可恨。他们会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架式,就像这起案件中的肇事司机黄淑芬一样,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判刑我都不在乎,反正我没钱给你。

实际上,这些卑鄙无耻手段全都可以称之为老赖的阴谋。他们的目的也只有一个,就是通过拖延、躲避以及耍无赖这种卑劣方法,来让当事人或者执行者失去耐心,从而达到自己不还钱或者少还钱的目的。而且,从这起“教科书式耍赖”的案件当中也能够看出端倪,找到佐证。在肇事司机黄淑芬耍无赖的这几年当中,法院工作人员就曾经征求过受害者儿子赵勇的意见,即:要不要“谅解”。而假如赵勇同意了“谅解”,那么,老赖黄淑芬的阴谋也就算是得逞了。好在,赵勇坚持住了自己所认定的底线,即:不妥协,更不接受“讨价还价”,肇事者必须对自己做的事负责。

在笔者看来,本案中受害者一方的做法很是值得表扬与肯定,也着实称得上是对付老赖的一种标准样本,因为他不但没有让老赖的阴谋最终得逞,而且还将其送上了刑事法庭。这既是对众多“教科书式老赖”的沉重打击与深刻警醒,同时也是对广大依然被“赖”着的受害者或被侵权者的一个激励与鼓舞。不论维权的路有多么艰难与漫长,我们都不能让“教科书式老赖”们的阴谋得逞。否则,就无疑会对善良的人们带来心灵上的伤害,更会对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带来不小的嘲讽。

不过话说回来了,一拖、二躲、三赖,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为什么会被形形色色的老赖们运用得如此炉火纯青而且百试不厌呢?其实原因就在于,这种手段能够在许多现实案例当中给他们带来很大的“收益”与“回报”。有不少当事人就是因为忍受不了他们的这种“教科书式耍赖”而自动选择忍耐或者放弃,甚至会主动给老赖们送去“打折”与“优惠”。这无疑是对老赖们的姑息与纵容,也让他们变得越来越嚣张与无忌。所以,笔者以为,不论我们碰到的是嚣张型、侥幸型,还是装傻型的老赖,我们都必须始终坚持住自己心中的正义与底线,绝不能让他们的阴谋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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