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做“加法”是实实在在的民生红利

2018-06-20 07:56:2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敬伟] [责编: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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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6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所包含的诸多根本性变革引发了热议: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个税起征点从1980年个税立法时的800元,到即将执行的5000元——38年的个税改革,几乎贯穿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宏大的改革依然在进行,个税作为攸关个人切身利益的税种,其改革的每一步都会吸引民众聚焦。

根据《中国税务年鉴》数据显示,个税收入结构中有6成左右来自工资、薪金所得,这意味着个税几乎成了工薪税。有专家认为,在其他阶层纳税义务没有完全尽到的情况下,2800万工薪阶层缴纳个税并不公平,因此个税改革一直是社会民众关注的热点。也有专家认为个税起征点不是越高越好,因为调高个税起征点会让高收入者获益。但毋庸置疑,个税起征点提升,最大的获益者是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因为其本质是给工薪阶层带来了看得见的公平和拿得到的福祉。

有人算过这样一笔账:以扣除五险一金后月入8000元为例,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可节省150元。由此可见,让全国第四大税的个税降下来,就是在减轻工薪层、基层民众的负担,有助于实现更大更广泛的公平。提高个税起征点,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

当然,本次个税改革并不仅仅止于提高个税起征点,之前舆论热议和相关部门提及的不少内容也有涉及。如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上述“扣除”如何扣除,以及如何对税率结构进行“优化”和“调整”等等,都需要实操细则来实现。

由于提请审议的只是草案,个税法最终如何落实还是未知数,但提高个税起征点已是板上钉钉。这是工薪阶层关注的焦点,更是实实在在的民生红利。(张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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