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守护好契约正义

2018-06-08 10:28:30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肖应林]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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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国法院网等发布《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共27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针对信用卡透支全额支付利息条款的效力,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两个方案。其要旨表明:信用卡全额罚息有望打破。(6月7日《人民日报》)

信用卡,可解手头暂时无钱之尴尬,因而无数人从银行办来,不少人还有多张。但他们在获得“无钱也可买单”的消费快意之后,很多烦恼也因此引发。只要到期透支还款不足,哪怕只差一分钱,都得按银行办卡所定的规矩办:全额罚息。这些年,持卡人和银行为此闹上法院的事媒体多有报道,引起社会关注和持续的讨论。但时至今日,依旧是银行搞银行的,人们生着闷气。对社会整体而言,这无疑是经济生活中一道不正常的景观。让风景宜人而不扎眼,这是人们对社会发展的美好期望。面对窘况,现在最高法依照相关法律,起草若干规定并广泛征求意见予以完善,无疑是在向着营造美丽风景进行积极努力。

细读两个方案,不难看到,方案的剑之所向就是直指现在持卡人和银行产生纠纷的根源。比如方案一规定,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并已偿还最低还款额,其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方案二规定的两个“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则指向银行办卡条款上的不足,同样给予持卡人明确支持。

这里不妨回忆之前的信用卡纠纷,有一个现象很有意味。这就是法院根据案情审理,虽然持卡人胜诉较多,但银行并不在意。为何呢?一个浅显的道理摆在那里,无论官司输赢,银行都是只赚不赔的,且为利息去和银行打官司的持卡人并不多,大多选择忍气吞声和无奈接受。所以,大多数银行并未因官司败诉而主动废除“全额罚息”这一办卡合同条款,长远的利润乃是大源头啊!不过,随着法规征求意见稿的完善和正式施行,“全额罚息”这概念必将退出持卡人的生活圈,银行就是抓住不放也无能为力了。

事实上,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行为的成功,是靠社会分子保持和光大契约精神来实现的,但现在人们遭遇如银行信用卡“全额罚息”一样的契约欠正义的情况还有不少。比如餐饮业的“不准自带酒水”“最低消费”,零售促销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等。但应明白,市场经济本质就是法治经济,各行各业就是再强大,如果守不住诚实和信义,制订行业规则缺乏契约正义,损害相对方利益,那么法律就会出手纠偏了。人们不妨以最高法对银行卡民事纠纷出台规定征求意见为契机,把生活中诸多的契约不正义现象也梳理一番,一旦时机成熟,就借助法律的力量让其消失。如此,我们的生活自然就日趋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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