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须在调查后 舆论不要先站队

2018-06-05 10:28:5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周家和] [责编:印奕帆]
字体:【

记者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北京晨报》6月4日)

连日来,崔永元曝范冰冰4天6000万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偷漏税潜规则一事在各大小网站上议论纷纷,各种各样的说法都有。有的人说范冰冰涉嫌逃税将获刑,也有的人说阴阳合同是虚假的,范冰冰工作室负责人已有回应,崔永元涉嫌诽谤罪。

笔者以为,“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情况的末尾”。作为网友,每个人都有发言和评论的自由,但必须是在事实的前提下,这个事实不是崔永元的一家之言,也不是范冰冰工作室的自我表白,从未签过所谓阴阳合同。好在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对此事的调查核实。

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有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既然江苏等地税务机关已依法开展调查核实,我们相信事实胜于雄辩,真相一定会水落石出。范冰冰若真逃税,法律一定会惩治她,她若没有,崔永元也一定难逃法律制裁。

当然,调查核实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在最终调查结论出来之前,所有结论性评论和网友间的口水仗,实在大可不必。在曝光明星阴阳合同问题上,现在许多网站和媒体积极性很高,接二连三大篇幅连续报道,不断地从各个角度去挖掘,一些网友也蹭热点发声,客观上是在帮助有些网站新媒体起到了通过炒作,扩大点击量的作用。

对明星和公众人物的负面报道,舆论对此关注,没有错,但不能过度。对有些负面报道充其量只能做酒席上的冷盆用,端上桌后把其“晾”在一边。如果把它视作热炒,大家都把筷子一起伸了过去,客观上不仅提升了某些明显的曝光度,还无意中为某些网站和媒体做了宣传,无异于帮其做免费广告。

毛泽东同志曾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们的一切结论都应在调查之后,明星阴阳合同一案也不例外,在调查之前先有的判断和答案都是站不住脚的。要想发表个人看法和意见可以,但不能妄下结论性评论,不能不以事实为依据,更不能绑架舆论。有些话等有了调查结论之后再说也不迟,何必这么急呢?崔永元和范冰冰到底谁是谁非,调查结论都会还他们其中一个的清白。对最后的调查结论,我们拭目以待。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