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为什么触痛整个社会

2018-06-05 08:59:1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英] [责编: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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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曝范冰冰4天6000万元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偷漏税潜规则。6月3日,此事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该局高度重视,目前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6月4日《法制日报》)

一直以来,明星们尤其是当红明星的片酬收入都畸高到让人惊诧,但也有不少声音为之辩护,认为这是市场经济下的正常体现。但“阴阳合同”一事让人们怀疑,明星们在赚取天价片酬的同时,很可能还利用“阴阳合同”这种方法偷逃税款。在这一事件中,“四天片酬6000万元”、“5000万被逃税”这样的字眼如同一石激起千层浪,人们固然能够从一些零碎的信息中得知明星收入很高,但却绝没想到逃税的数额居然如此巨大,显然,这难免引发舆论的强力反弹。

就像一位网友所说,“我们辛辛苦苦只挣几千块都必须老老实实交税,凭什么明星们挣这么多还逃税?”这其实体现的就是公民在“纳税”方面的平等要求,正因为如此,才有越来越多的人站在崔永元的这一边,呼吁小崔将那“一抽屉合同”亮出来。不管“一抽屉的合同”是否真的存在,但至少证明,“阴阳合同”已经是演艺圈极其普遍的逃税手段。尤其是去年,相关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要求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在这样的前提下,“阴阳合同”更是成了规避成本配置比例的最佳办法。

由于事关公民纳税的平等“痛感”,此次税务总局责成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这相当于在整顿演艺界“阴阳合同”方面拉开了序幕。由于行业不规范,演艺圈的逃税现象一直都存在,且逃税手段除了“阴阳合同”之外,还有成立“空壳工作室”、股权分红等其他的办法。如果要整治行业乱象,显然就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除建立对明显税务稽查的常态机制外,还需要对其广告收入、投资分红进行透明化管理,更需防止其建立工作室这种避税的常见手段。

畸高的片酬与国内目前的影视产品质量低下形成了一个“特色”风景,之所以“阴阳合同”如此触痛大众,除了公平因素之外,也是人们对文化市场畸形发展的极大忧虑与愤懑,希望能够借由这一事件,在整治逃税问题的同时,能够对国内整个文化市场进行一次行业规范,让行业生态能够趋于合理发展,让文化产品质量得以提升。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评论员 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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