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履行安保维稳职责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2018-05-31 08:36:2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袁友方] [责编: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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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友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客观要求,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本质规定,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现实需要。“共建”强调了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共治”强调了治理路径的社会属性,“共享”则侧重于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更有保障。“共建共治共享”鲜明回答了社会治理的方法、路径、原则、目标等系列问题,为我们科学履行安保维稳工作职责提供了纲领性指引。

一、共建是基础,要推动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采取的是粗放、静态、封闭的限制型社会管理手段。然而,社会矛盾的跨界性、风险性、复杂性不断增强,倒逼我们加快构建联动融合、集约高效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这个论述清晰回答了社会治理必须坚持党委领导的基本制度安排问题,明确了过程涵盖的“共建性”、参与主体的“全民性”、制度安排的“系统性”。也就是要在党委政府统领下构建开放共融的社会治理新体系,不断扩大社会协同的资源、力量、手段。具体来说,就是要打破当前各自为战、相互封闭、单打独斗的传统模式,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走“多元型、疏浚式、法治化”的维稳保安新路径。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体制优势,增强体系构建、技术支撑、队伍建设、资源整合等方面的整体性联动,打造“权责统一、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110接处警平台与12345政府服务平台对接,科学构建“政府主导、条块联动,三端分流、多元共治,科技支撑、考核提效”的工作机制,既压实了矛盾纠纷化解的部门责任,又成功分流处置了非警务警情,推动了政府、部门、公安、市场、社会组织各归其位、各担其责,最终实现联动共融、多元共治、社会善治。

二、共治是根本,要推动治理方式的社会化。治理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大国,离不开负责任、有作为的党委政府,但同时也需要有活力、有秩序的市场和社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为我们探索新时代社会治理路径提供了广阔视角,比如理念上,更多地运用协商、契约、道德、习俗等内生机制,更少地运用强制性、暴力型手段;方式上,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事务,外包给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促进政府减负增效;平台上,充分发挥自媒体、自组织、群众性组织的优势,不断拓展和优化群众问题自己解决的渠道;等等。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坚持联动融合、跨界共融,借力技术手段、行政手段、市场机制,全力整合数据、人力、群众、企业、部门等资源,有效破解了公安资源手段与社会管理需求不对称的难题。比如,推进“万人红袖章工程”、交通“两站两员”“蓝背心”治安巡防队、“一村一辅警”等社会治安力量建设,丰富了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路径。比如,与华为公司合作,建设警务大数据中心,实现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全维感知;打造“数据超市”,实现对海量数据的全能运算;接入智慧城市、自然人信息平台等,实现对民警需求和社会需求的全域应用。

三、共享是目标,要推动治理成果的普惠化。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让人民共享发展稳定的成果,其中共享平安就是最基础的一环。要始终将“人民诉求的满足、公共利益的调节、社会福利的共享”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第一追求,更好地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路径上,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环境、安全等领域的需求,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共享度、满意度。思想上,要引导每个家庭发挥好养老育幼、照顾病残、关爱亲友、守望邻里等作用,以千家万户的和睦幸福促进社会的安定祥和。组织上,要不断完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治理机制,推动矛盾问题源头解决、平安环境的源头共创,实现既全民参与又全民自治,既过程共建又结果共享,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参与感、稳定感。

(作者系省委维稳办主任、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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