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大学生创业者法律风险教育

2018-05-25 09:29:1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龚勋 许名勇] [责编: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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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学习总书记讲话,笔者认为,一方面对大学生创业者进行法律风险教育,提升大学生创业者的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的意识与能力,是 “法治中国梦”的应有之意;另一方面目前加强对大学生创业者进行法律风险教育刻不容缓。因为大学生创业想要提高创业成功率,不仅要选准创业项目,进行合理恰当的经营,还要在进行创业活动前全面、透彻了解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远离违法犯罪活动,学会自我保护,提高避免纠纷、解决纠纷的能力。

首先,高校应当构建对接受创业教育的所有学生的大学生创业法律课程体系。课程设置方面,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创业基础》等公共必修课程中设置创业法律风险教育的单元小模块。开设《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控实务》的选修课程,供对创业有兴趣、有想法的学生进行选修。在教学内容方面,一定要根据大学生创业的实际问题和创业特点,选择针对性最强、实用性最高的法律知识,并且结合实例进行教学,通过展现企业创业活动中的步骤和细节,使之与创业相关的法律问题结合,使大学生掌握创业过程中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使其能在有限的课时里掌握依法创业的实务。在教材方面,可以编著适合大学生创业的法律教材,如《创业法律风险防范知识读本》,并进行区域内高校资源共享,为有意向创业、正在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一个可以系统学习创业法律知识的书籍,供课内课外研习。

其次,构建创业孵化期、创业初期学生的大学生创业法律服务平台。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可以分为主要解决创业孵化器、创业初期大学生在事前、事中咨询各类创业中的法律问题的创业法律咨询中心和专门在事后处理创业过程中法律纠纷的律师事务所。创业法律咨询中心由校内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和具有律师资格证的教师组成,还可聘请校外专业法律人士或创业成功人士作为顾问,主要负责解决大学生在创业初期的创业在组织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基本法律问题。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自己组建由校内具备律师资格的专任教师和在校兼职的社会律师共同组建律师事务所,没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由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为创业大学生当创业过程中发生法律纠纷时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作者龚勋 许名勇 单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长沙市基地商贸职院分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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