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推动农村妇女发展

2018-05-25 09:28:3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邓秀华] [责编: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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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留在农村的绝大多数是老人、妇女和孩子,据有关资料统计,妇女已占农村劳动力的60%以上,因此,开展湖南农村妇女发展问题的研究,对湖南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推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推动农村妇女发展?笔者认为,要从8个方面着力。

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农村妇女树立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意识。农村妇女的全面发展要以生存为基础,以彻底脱贫为前提。为此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为宗旨,以农村妇女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文明守法、公共参与、生活富裕”为目标,构筑城乡妇女现代生活的利益共同体,实现湖南农村妇女整体上、绝大多数人的全面发展。

科学把握农村妇女个体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走立体化多元的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农村妇女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不强求一致,突出她们的个体优势,走城乡互通、立体化多元发展之路。各级政府及妇联组织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农村妇女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市场经济遵循价值规律原则,实行自由、等价交换,为此,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农村妇女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平等发展,为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贡献妇女半边天的力量。

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农村妇女提供大显身手的有潜力的发展舞台。随着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妇女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为此,要切实发挥农村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她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农村妇女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她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为农村妇女人才成长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到村民小组和自然村,让农村妇女既享受着充分的当家作主权利,也培养和提高其民主参与的精神和自我管理的能力,逐步增强其自我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张从农村妇女、政府和社会团体三者良性互动的角度,注重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提高农村妇女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村妇女发展提供可依托的发展载体。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组织,提倡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主导、各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体制构建,以有利于培养农村妇女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

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为外出务工农村妇女的城市生存与职业打拼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在食品安全指导思想下,以定制生活为核心,倡导原产地直供,通过农城对接,实现城乡妇女的联动创业,合作共赢。同时,取消城乡户籍身份差别,加强外出务工农村妇女的技能培训,使她们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让农村妇女在乡土文明与城市文明的传承与融合中,增强她们的经济发展能力,实现其经济独立和人格尊严。

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互联网+创业”为抓手提升农村妇女的发展能力。加强农村社区的网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技术,使政府、社会各类组织提供给农村妇女的公共服务更为方便、优质、快捷。同时,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通过大量布局村级电商平台网点,增强妇女发展的自身造血功能,实现农村妇女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邓秀华 单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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