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吃杨梅的正确姿势

2018-05-23 08:57:51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东飞]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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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杨梅熟了,可是让物业烦恼的是,有些业主的暴力采摘行为怎么都劝不住。有跳起来摘的,有用竹竿打的,有摇晃树身的,也有折断树枝的。物业说树上喷了药,业主很生气:“如果我们吃坏了,物业要负责的。”(详见今日A06版)

杨梅熟了,大家都很有胃口。可是,这杨梅到底要怎样吃,还是很有讲究的。最普通的吃法,当然是买了来吃,花不了几个钱,品质和口味都是最有保障的。但也有人更喜欢“纯天然”,既然小区里已经有了杨梅树,杨梅树上的果子已经熟了,不去摘了来吃,岂不是一种辜负?

这种业主是特别有价值观和是非观的人,他们认定自己是小区的主人,而物业不是,物业只是管家和服务员而已。这种看法对不对?很对。但是,抽象的道理不能机械地套用到具体的事情上去。我是小区的业主,杨梅树是小区的财产,所以杨梅熟了我就可以把杨梅摘了来吃。——这个逻辑其实不成立。

杨梅树是小区公共财产,杨梅结出来的果子也是小区的公共财产,这没错。但是,这些财产属于全体业主,个体的业主不能自称代表全体业主,就可以随意处置这些财产。这就如同说,我们看到一列地铁,地铁是公有财产没错,但是你显然不能把这列地铁开回你的家里去。不要说没有轨道,就算有轨道也不行。杨梅不是地铁,但其中的道理是相通的。

对于小区里生长的杨梅,业主没有私自采摘的自由。不过,业主那句理直气壮的话却是对的。既然杨梅已经成熟,那么物业就不能随便喷药,否则真的把业主吃出个三长两短,物业的确是要负责的,即便业主属于私自采摘。作为管理者,物业在杨梅的问题上的确需要有一个清晰的原则,同时也要展示出一定的技巧。

原则是什么?原则就是,必须承认全体业主对杨梅等小区水果的所有权。这些水果,不属于物业所有。水果熟了,如何处置,如何分配,必须听从业主的意愿。如果大家都没有采摘,最后这些水果却莫名其妙不见了,那么有些业主当然会不服气,进而产生“不摘会吃亏”的心理。

把杨梅采摘后平均分配,或者采摘后作公益拍卖,将拍卖所得公开地用于扶危济困、奖励孩子等公益用途,这都是赋予小小杨梅更大意义的技巧。

本报评论员周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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