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被喷“涉毒家庭”,如此“警示”有点过

2018-05-11 10:15:5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蓬国]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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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网络流传一则消息称,广东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10户家庭的房屋被喷漆“涉毒家庭”,以达到警示教育效果。相关照片显示,多栋农村房屋被喷上“涉毒家庭”的字样。5月9日,记者从惠来县公安局、惠来县委宣传部证实,该县鳌江镇确实有家庭房屋被喷漆“涉毒家庭”。(5月10日澎湃新闻)

村民房屋被喷“涉毒家庭”,涉事部门却称是“警示教育”,此举还赢得部分网友的支持。在今日头条相关报道中,点赞率最高(超过千次)的两条评论为:“对涉毒不能手软!”“大家看清楚,这个不是吸毒,是制毒贩毒,行为极其恶劣”。我以为,如此“警示”不可取。

惠来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知道此事,但喷漆行为并不县公安局组织的。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喷漆行为是鳌江镇政府组织的。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则表示,被喷漆的十个家庭来自五个村,均涉及较大制贩毒案件的家庭。也就是说,往村民房屋喷“涉毒家庭”的荒唐做法,居然是当地的“政府行为”。

就算是法盲,也应该听过“罪不及父母,祸不及妻儿”“一人做事一人当”等俗语吧?岂能因为一个家庭中有人制毒,就给他全家扣上“涉毒家庭”的帽子?按照这样的逻辑,不知有多少家庭要被贴上“涉贪家庭”“涉奸家庭”“涉黑家庭”的标签了。这难道不是对公民名誉权的公然侵犯吗?这是明摆着的执法违法,扯什么“警示教育”?如此“株连”式的惩罚和羞辱,很可能会迫使涉毒人员及其家庭,陷入走投无路、回头无岸的绝境,他们只能在破罐子破摔和报复社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难道就是有关部门想要的“警示”效果?

据惠来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喷漆“涉毒家庭”的行为有得到当地村民的同意。我以为这是胡扯。所谓得到村民的同意,究竟是得到张三还是李四的同意呢?难道村民有权决定侵犯他人的名誉和人格?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明明是执法违法,却让“村民”背锅,真是无赖到家了!

惠来县鳌江镇禁毒办一工作人员表示,喷漆行为有提前告知村民。按照这样的“神逻辑”,如果制毒者事先“告知”禁毒办,那他的制毒行为就具有了合法性,岂不荒唐?你侵犯人家的名誉权、人格权,却拿尊重“知情权”说事,就好比打人者动手前“告知”对方,便声称打人有理一样,完全是一派胡言。

据南方网2017年11月29日报道,地处粤东沿海的揭阳市惠来县,由于涉毒问题,2014年先后被国家禁毒委列为“毒情严峻重点关注地区”“制毒严重通报警示地区”。为此,当地开展“全民禁毒工程”、禁毒“众剑行动”,并取得较大成效。如此看来,惠来县知耻而后勇,有所作为,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一码归一码,不能因此而矫枉过正,更不能以“警示”的借口执法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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