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为“真正的共同体”的实现创造契机

2018-04-26 08:29:0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谢文成]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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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贯穿一条清晰的理论演进逻辑,即从“自然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走向“真正的共同体”。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是基于地缘、血缘和共同的语言、习俗而形成的群体,这就是家庭、氏族、部落、原始公社等。马克思基于对资本主义国家不平等的物质利益占有和人的自由普遍缺失的客观事实,揭示出资本主义国家是“虚幻的共同体”这一本质特征,又从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和创造财富的巨大潜力中看到辩证否定资本主义的可能,进而提出建立“真正的共同体”即“自由人联合体”的解决方案。从本质上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都是关注人类命运的理论,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将为实现马克思所设想的真正的共同体创造条件和契机。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既包含了对人类命运的历史思考,也有对全球化深入发展的现实回应。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包括价值共识、制度实践和文化认同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

何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共识?习近平在第70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讲话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这些价值共识,是构建国际秩序的伦理基础。其中,和平和发展是自从有人类以来就开始追求的价值目标,事关人类的生存与安危;公平和正义是设计和改革全球治理规则的基础,是协调人类命运共同体成员在分配全球利益和责任时的基本原则,也是维护世界和平和发展的条件;民主与自由既是现代民族国家内部追求的价值和治理手段,也应扩展到国际关系领域。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最关键的是全球规则和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利益为依归。在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时,应该由与此问题利害相关的所有成员用民主的方式解决。

上述价值共识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秩序的基础,而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想需要设计切实可行的制度。当今时代,以联合国宪章为宗旨的国际秩序和准则仍然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依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律和制度的设计,首要考虑的应该是有助于每个国家建设自己的民族共同体。主权平等和民族自决原则要贯彻到各类国际组织机构中,体现这一原则的各种国际制度也应得到尊重。任何试图侵犯此原则的设计都应该摈弃。当然,尊重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不是说这种秩序就完美无缺,不需要改革。国际政治和经济制度的改革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最强烈的呼声,在国际政治经济治理过程中,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应得到体现,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中增加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和话语权,重视协商民主等保护弱国的措施在制度设计中应有所体现。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制度设计要与相应的文化资源相融合,才能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认同。文化多元主义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中面临的既成事实,文化的差异和冲突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面对的现实。亨廷顿认为在多元文化的世界里,应该接受多样性和寻找共同性,放弃普世主义和文化优越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化观就是强调各种文化兼收并蓄,和而不同,确立世界不同文化间的和谐共存,相互交流的文化秩序,维护文化多样性,以及培育文化创新的土壤和机制。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开创了世界历史,但世界历史的未来却属于共产主义。从资本主义“虚幻的共同体”的瓦解到“真正的共同体”即共产主义社会的生成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需要经历许多过渡性发展阶段,形成具有过渡性特点的共同体,来联结“虚幻的共同体”和“真正的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既着眼于解决资本主义“虚幻的共同体”所带来的全球性问题和现代性弊端,又承载着建设美好社会的使命,担负承上启下的过渡性功能。与“虚幻的共同体”不同,它不是为实现少数人、少数国家的利益而存在,而是着眼于让整个人类社会普遍受益。与“真正的共同体”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尚不是资本主义灭亡后建立的全人类彻底解放的共产主义社会,而是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大社会制度并存的人类社会结构中,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以及所有其他国家)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一种状态,它是“真正共同体”的“序章”。

(作者单位: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长沙理工大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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