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农村成为酒驾监管“盲区”

2018-04-09 06:45:0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付彪] [责编: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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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彪

醉驾入刑后,各大城市酒驾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然而,在农村地区酒驾问题仍大量存在,严重危及交通安全。近日,河北省沧县大官厅乡刘某驾驶车辆载着妻子和一双儿女,行经沧县马官厅村时,与对向驶来的一辆重型半挂货车相撞,事故造成刘某夫妇和儿女全部遇难。经检测,驾驶人刘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着机动车的普及,加之农村道路等级低、警力严重缺乏,不少农村地区已成为酒驾、醉驾违法的“重灾区”。为此,早在2016年5月,湖南省交警部门曾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酒驾整治力度,对乡镇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城郊接合部、县乡道路、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等重点部位,以及农村红白喜事、赶集赶圩、重大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重点整治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的酒驾违法行为。

造成农村地区酒驾问题大量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农村“逢宴必酒,逢酒必尽”的习俗难以节制,驾驶员禁不住“劝酒”,将交通安全和法律法规抛在脑后;二是不少农村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十分淡薄,许多人认为在家门口喝酒,对乡村道路熟悉,路上车少人稀,觉得只要没喝醉就不会出事;三是农村道路交通监管相对薄弱,一定程度上存在“没人管”的情况,给不少酒后驾车者以可乘之机,故而抱着侥幸心理酒后上路。

远离城市的乡村不是酒驾的“法外之地”。因此,对农村地区酒驾、醉驾现象,须引起高度重视。首先,要加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特别是酒驾入刑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杜绝酒后驾驶成为每个农村驾驶员的自觉行为。其次,要适当增加农村地区的交通警力,加大对农村道路的交通监管,同时发动乡村干部、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力量,建立农村酒驾整治常态机制,综合治理农村交通秩序,实现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第三,坚持有效打击和震慑醉驾犯罪,公检法各部门形成整体合力,建立快速、准确处理醉驾案件的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农村酒驾的“高压严打”声势。此外,还要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摒弃“无酒不成席”的旧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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