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入宪的时代意义

2018-03-22 07:45:0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新生] [责编: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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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深刻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对于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认真学习领会宪法修正案、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湖南日报特约法学专家解读宪法修正案。

王新生

修宪乃国之大事。新时代的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军事及外交等各个方面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治国理政的理念也有了重大改变。因此,及时修改宪法,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果,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方略作出规定,势在必行。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其中,宪法修正案第三十五条对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有关对外政策与交往的部分,增加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内容。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确立为全党、全国人民的集体意志和奋斗目标,是继修改党章后的又一重大举措。“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入宪,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是新时代我国外交理念的一次飞跃,是我国外交政策的一次重要变革。新中国成立之始,为了打破国际敌对势力的围堵与封锁,我国政府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和完整体现。五项原则提出后,得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赞成,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和平与发展仍是主流,但世界经济增长乏力,金融危机阴云不散,发展鸿沟日益突出,兵戎相见时有发生,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阴魂不散,恐怖主义、难民危机、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面对这种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2017年1月,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演讲时,习近平强调,“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同分享”。“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后,日益赢得了广泛的国际共识。在新时代,中国的外交理念再一次占据人类道义制高点,引导中国走向世界、与世界他国一道追求共同繁荣。“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中国倡导的新型国际关系、新型全球治理的核心理念,展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决心与担当。

近年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在我国对外交往中得到贯彻执行。“一带一路”倡议得到广泛响应,“亚投行”成立并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大力兴建基础设施,推动了各国经济发展,并为世界经贸提供了示范。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使各国人民看到了中国的胸襟,看到了中国人的作为,也为中国赢得了世界声誉,鼓舞了各国继续推进经济全球化的信心。国际交往实践证明,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只有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才能逐步消除全球化障碍,实现国与国的共同发展;只有坚持和平发展、追求合作共赢,对外开放才能顺利进行,经济繁荣才能长久持续。

理念的指引,实践的推进,使中国人民认识到,有必要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此次宪法修改,将坚持和平发展、追求合作共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外交理念确定为宪法原则,取得了宪法效力,成为国家意志,对我国的外交决策和外交活动有着规范性的指引作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方略,也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的决心,反映了新时代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一道追求共同发展的意愿。

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发挥宪法作为治国安邦总章程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能越走越宽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一定能够实现。

(作者系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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