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限乘火车也是优化管理

2018-03-20 10:20:06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然玉] [责编: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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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从5月1日起,“扒高铁门”、动车上吸烟等行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其中规定,对扰乱铁路站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吸烟的,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有效期为180天。(3月19日央视)

按照新规,扒阻高铁门、在动车上吸烟等行为,都将被限制乘坐火车。严格说来,这其实并不能算是“新规”。早在2017年年初试行的《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就曾规定,针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等7种行为,将记录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并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并且,失信乘客在5年内,不得享受铁路高消费服务。

从某种意义上说,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可以看成是对《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的一次“再解释”和“具体说明”的过程。主要的变化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明确指出“扒阻高铁车门”属于“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的行为;再者就是优化了相关的“限制性措施”,规定对于失信乘客“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有效期为180天。”

从原先的“五年内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到如今“180天内限制乘坐火车”,限制的范围大大扩大,由此给失信者造成的现实制约与惩戒效应想必会明显得多。当然,限制失信乘客乘坐火车,并不仅仅为了“惩戒”,根本目的还是为了防范安全风险、避免闹剧重演,同时也是给问题旅客提供行为矫正的契机……公共运输的快速发展,必须要有具备起码素质的乘客与之适配,而针对失信者的限制规定,就是旨在打通这个双向选择的过程。

一套高效、发达的公共运输系统,既是指技术、硬件层面的先进,也应该包括服务水准、管理标准的持续完善。通过“黑名单”等机制,可以督促所有个体都成为合格的乘客,最大程度杜绝风险,避免无效耗损。

然玉(四川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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