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双峰“禁鞭”的几个是非

2018-02-20 09:16:1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朱永华] [责编:印奕帆]
字体:【

一场关于“禁鞭”的话题,热闹了一个春节,也闹腾了整个双峰。因为是非歧见,双峰县城今年沉寂的硝烟不觉转移到了口舌之间、舆论场上。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该还是不该,对还是不对,得把几个对象掰开来说。

“城区禁鞭”——该。出于安全环保的考虑,顺应城市“禁鞭”的大势,双峰县去年出台史上最严“禁鞭”令,禁止在县城区域燃放鞭炮。效果正如县里总结的那样:街道干净了,空气清新了,因烟花鞭炮引发的安全事故基本消失了。所以,城区“禁鞭”政策,得到市民普遍拥护,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收获了预期民意。好!

“悬赏追捕”公告——不该。大年初一凌晨,有居民还是没有按捺住,燃放了鞭炮。为此,有关工作人员启动“霹雳”手段,悬赏一万元追捕违规的人员。由此引发了波及甚广的社会震荡。这种“悬赏追捕”的问题显而易见——沿袭数千年历史的民俗要做到戛然而止,显然不现实。而“有关工作人员”用政府部门的名义,用这种“专政”的手段对付显然是过了,尤其是告示中使用“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字眼,给人一种狰狞冷血的印象,把一般性的矛盾问题当成了敌我矛盾。

全域禁鞭——不妥。这是由前事派生出的一个话题。有人主张:“禁鞭”不仅要在城区实行,在全县包括农村也要“禁鞭”,这种论调恐怕只能说是偏激之词。凡事不可极端。燃放烟花鞭炮作为一种延续上千年的民俗,是人们营造节日气氛、表达美好心愿的一种文化仪式。当然,传统民俗也应与时俱进,要以“新民俗”的形式融入、顺应现代生活。文化习俗因其“根深蒂固”而不可也不能做到快刀斩乱麻。因此,在局部地区“禁鞭”,然后逐步延伸,由“新民俗”逐步取而代之,这才是因就了文化习俗的特性,遵循了客观规律。不可以把燃放鞭炮妖魔化——鞭炮庆节总体上看是好的东西,毕竟它不同于裹脚束腰等摧残人体的恶俗。

一项政策的出台及其执行,牵涉到方方面面,一个闪失就可能出现故障。基层工作是与群众面对面的工作,对象很复杂,工作手段也需“因地制宜”,但是,必须时刻守住两条底线——公序良俗、政策法律,做到这一点,绝对不会出大问题。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