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穷游驴友”争议的背后

2018-02-07 10:01:4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周东纪]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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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杭州警方在一处待拆迁房屋中发现一名冻得瑟瑟发抖的小伙子,在对其救助过程中发现,他两年内被全国各地的救助站救助过234次。他表示,自己想游遍全国,每到一个地方,没钱了就以“驴友”的名义乞讨,讨不到钱就住桥洞、废弃工地,连饭都吃不起的时候就去救助站。救助站帮他买好回老家或上级城市的车票后,他常在中途下车,已到过60多个城市。(1月31日 中国青年网)

一个身无分文的落魄者、一个豪气万丈走遍全国的行者、一个两年内被全国救助234次的流浪汉、一个以“驴友”的名义的乞讨者,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矛盾冲突的年轻人,给社会留下许多的争论:“穷游驴友”该不该享受政府的救助?他是否是一个贪图享乐好吃懒做没有社会责任感的青年?

是否可以享受政府救助,主要看他是否满足救助的条件,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 民政部《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的规定,救助站负有以下与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职责和义务,该青年的情况经过甄别核实登记没有隐瞒真相,完全符合救助条件,享受救助帮助也让公民体验国家关怀的温暖,不存在骗取国家救助的嫌疑。救助站赠与受助者返回其住所地为其提供乘车凭证的行为也是青年享受的权利,至于中途下车是实现自己游遍全国的一个环节虽有瑕疵但是不能成为剥夺其下一次接受救助的理由。

有的指责“穷游驴友”在不具备经济条件下,依靠国家救助与行乞游览,属于不务正业的无赖行为,更被加以“痴人妄想”“缺乏家庭责任”“好逸恶劳”等等恶名,我感觉有失公允。每一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梦想,都有实现自己梦想的权力,只要这个梦想不要违背社会法律与社会公德。“穷游驴友”享受国家救助是他作为公民的权利,他行乞也是坦诚自己行为的目的,他利用现有条件走遍全国是他实现自己梦想的勇敢实践行为。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穷游驴友”用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走遍全国的梦想本身就是一种对知识对社会的亲身体会,他的对梦想的执著、追梦的勇气、不怕困难险阻的顽强意志是他“穷游全国”最大奖牌。愿更多的人“知行合一”敢于实践,用行动实现自己心中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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