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4年被救助234次的闹剧不再重演

2018-02-07 09:56:5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维扬书生]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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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穷游者”孙永(化名)在网上火了。孙永在1月24日被杭州警方救助,随后被民警送到了救助站。但就在救助站,工作人员登记后发现,孙永在全国一共被救助过234次。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孙永现年27岁,甘肃人,出去游玩花掉自己的钱后,没办法就去救助站。目前,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已为孙永购买了火车票送他回家。(1月31日《北京青年报》)

一个27岁的年轻人,没病没灾,有手有脚,按理完全可以靠劳动养活自己,可是他生就一身的懒骨头,自己的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偏偏喜欢到处游山玩水,出门只随身带一部分钱,花光之后就乞讨,甚至住过桥洞下。没办法的时候,就去救助站。

有网友认为孙永是在碰救助站的瓷,达到免费游遍全国的目的。但笔者以为,孙永成功碰瓷234次,从一个侧面说明现行救助制度在设计上存在很大的漏洞。

2014年5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也就是说被救助对象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这一规定将一些强讨强要、靠流浪乞讨发财的人排除在救助对象之外。很显然,制度的设计者万万没有想到这世上竟然有像孙永这样钻政策漏洞一站接着一站寻求救助以实现免费旅游目的的碰瓷者。

其实,梳理救助机构所救助的人员会发现,包括上访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传销受害人员、临时遇困农民工等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传统救助对象的人,只要他们流落街头,被警察送到救助站,都会得到相应的救助。吃饭、住宿、看病、返乡,都由救助机构买单,一些求助人员甚至挑肥拣瘦,向救助机构提出给予高档次食宿、大额现金等超出救助政策规定的救助要求。

流浪乞讨人员有求,公安机关和救助机构必助,一方面说明公安干警和救助站工作人员总是“心太软”,同情缺衣少食的街头流浪者,另一方面也有压降社会矛盾、营造和谐氛围的政治考量。孙永身无分文,并不担心没吃没喝没地方住,也不担心到不了下一个目的地,原因就在于他比谁都清楚,有社会救助机构兜底,没有他去不了的地方。因为在他吃饱喝足踏上返乡的道路上,他会中途下车,继续旅行。救助、遣送、再救助、再遣送,周而复始,没有尽头,有了第一次中途下车,就会有第二次,4年被救助234次就是这么来的!

如果孙永在第一次被救助后就被遣送回家并交给其家人,如果孙永的家人负起看管教育责任,督促孙永改掉好吃懒做的坏习惯,如果孙永一次求助后被打入民政部门黑名单,他就不会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到处向救助站伸手,并在救助站的无私“帮助”下实现漫游全国的梦想。

4年被救助234次,看上去像一个冷笑话,除了谴责孙永做人无底线浪费大量社会资源外,当务之急,还是要给救助制度自身的漏洞打上“补丁”,以免孙永的“成功”模式被张永、王永、李永们轻松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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