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四个能力” 推动“四个转变”

2018-01-04 08:27:5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袁友方]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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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四个能力” 推动“四个转变”

主动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九大部署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部门,护航发展大局的中坚力量,公安机关如何全面履行打击、防范、服务三项职能,推动服务工作从被动、传统、阶段、间接、低能向主动、智能、常态、直接、高效转型?这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一个新命题。通过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践,我认为,回答这个重要命题,关键是要“提升四个能力、推动四个转变”:

一是提升主动预警防范能力,从“被动治安”向“主动创安”转变。当前,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社会风险点源日趋增大、不确定性日渐增强,给政府治理工作带来诸多挑战。一些社会风险隐患在初始阶段不属公安机关管辖或管辖主体不明确,但随着事态发展,不断传导、叠加、演变、升级,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案事件,最终还得靠公安机关在末端处置。与其末端兜底、被动治安,不如前端作为、主动创安。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处在社会管理最前沿的优势,要加快布设风险隐患全维感知网络、构建主动预警防范体系,深刻洞察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见事在早、谋划在先、处置在小。比如,针对当前金融领域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要改变过去“打击兜底、防范无能”的片面的认识,联合金融、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经济风险评估和抄告制度,充分利用资源优势,超前获取、深度研判海量信息中隐藏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向党委政府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向企业和群众预警,把工作效能更多体现在“治未病”上。

二是提升精准打击整治能力,从“专项行动”向“数据驱动”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面对当前犯罪动态化、职业化、系列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公安工作还存在许多短板,警务运行没有完全摆脱运动式、粗放型等“汗水警务”的困局。公共安全与公平正义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打防管控的效能不高,人民群众的向往期待就难以实现。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瞄准效能不高的症结,以科技信息化为支撑和引领,通过构建警务大数据中心和作战平台,打防管控的系统性、精准性、实效性明显提升,达到了党政认可、群众满意、民警认同的良好效果。实践表明,积极主动地自我革命,是更高立意上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公安机关要深刻把握大数据的规律特征,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将现代科技手段与警务工作深度融合起来,大力推进警务运行的体系化、现代化、智能化,始终确保警务工作的精准性。

三是提升标准化服务管理能力,从“传统补给”向“智能供给”转变。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过去,公安机关的服务管理主动性、创新性有限,大多是坐堂办公、按部就班,这与群众便捷化、个性化的需求越来越不相适应。没有标准和规范,就难有质量和效率。我们要强力打破警种部门权力的壁垒,全面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构建全覆盖、标准化、高效型的服务管理体系。要顺应“互联网+”的大势,全面梳理现有各类服务平台系统,整合各类办事服务功能,融合各类科学技术手段,建设公安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公安政务服务集中提供、法律政策集中公开、警方声音集中发布、数据资源集中共享。要坚持线上线下一体推进,以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为载体,设计“民意110”功能模块,点对点精准考核服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老百姓对公安工作满意度。

四是提升全方位履职尽责能力,从“简单对付”向“深度对接”转变。从现状来看,公安机关对如何创造性地保驾护航、如何全方位地担当尽责、如何全链条地管理服务还思考得不够、行动得不够。实践证明,我们履职越主动、深入、全面,服务发展的效能就越高。近年来,我们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处置上,主动推动110接处警平台与12345政府服务平台对接,科学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履职、条块联动、科技支撑、考核提效”的工作机制,既压实了矛盾纠纷调解的部门责任,又减轻了基层公安机关的负担,推动了政府、部门、公安、市场、社会组织各归其位、各担其责,最终实现多元共治。我们要进一步冲破惯性思维,少说不说“不能办”,多思多想“怎么办”,在更深层次、更高站位上对接发展需求。在推进黄标车淘汰、洞庭湖治沙、打黑除恶等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中,要更加担当使命,不遗余力地推进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

(作者系省委维稳办主任、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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