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病历”须突破利益藩篱

2017-12-14 09:56:0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宋鹏伟]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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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卫计委下发《关于加强北京地区30家试点医院电子病历共享调阅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在30家试点医院全部实现电子病历信息的共享调阅。这意味着,患者在不同医院就诊时,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化验、检验,不用带着纸质版病历在不同医院间奔波,获得患者授权后,通过医生的电脑就可调阅患者在外院的电子病历。(《北京青年报》12月13日)

互联网时代,随着电子病历的普及,打破信息孤岛,做到病历共享,本应不是难事,然而之所以迟迟难以铺开,关键在于医院积极性不高,毕竟检查化验都是重要的收入来源,病人省了检查的,自己也少了收入。

大数据时代,病人的各项信息完全可以做到互通、共享,更因其具有信息化、便于查询和内容详尽等特点,理应受到医生和病患的欢迎。在欧美发达国家,这些已成为医疗行业的标配,往往在病人来到医院之前,医生就已掌握了病人的详尽信息,为进一步治疗做好了准备。这意味着,从医疗本身而言,医生对于“共享病历”是欢迎的,可以大大提高诊断和治疗的效率及准确性。

不过在现实中,很多人却是抵触的。其直接后果,就是病人只要换医院就医,就必须要重复检查,不仅浪费时间、精力和金钱,而且还可能让身体受到不必要的辐射。医院之间的这种不信任就好像分属不同的国家,令人匪夷所思——不仅下级医院的检查结果不认,同级医院的不认,就连上级医院的检查结果下级也不认。“为了患者的健康”,这些医院和医生真是“慎重”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互认共享之所以“很困难”,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钱闹的——认了别人的检查结果,自己就收不上钱,而当“不认”成了业界共守的潜规则,彼此都可以正大光明地从患者口袋里掏钱。医院购置大型检查设备的费用、医生的绩效和奖金、年终福利甚至房补、车补都要从这些不合理的费用中摊出,这就是为什么互认“很困难”的原因——你不重复检查,我便少了奖金,当然“很困难”。

某种程度上,只要“以药养医”的现状还没有被完全打破,只要医院可以从病人的检查费用中直接获利,共享病历的积极性便很难培育起来。因此,尽管卫生部几年前明确发文要求结果互认,但现实层面早已沦为一纸空文。“软抵制”的背后,还有“硬需求”。

治本之策,唯有寄望新医改能够早日打破“以药养医”的怪圈,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下就无可奈何。首先,医保相关规定对药费占医疗费用的比例有明确限制,但有时并不合理,这就使得有些医生即使想为病人省去检查费用,也怕因此造成药费所占比例超高,而不得不通过检查来降低药费比例;其次,分级诊疗应当尽快落地,一方面避免患者拿着检查结果在不同医院之间转圈,一方面也有利于上级医院对转来病人的信息有更多地了解,减少重复检查;最后,必须要拿出改革的时间表,自上而下地推进病历共享落地,并对拒绝互认的医疗机构严厉处罚,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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