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特色小镇要严控地产小镇

2017-12-11 06:50:08 [来源:华声在线] [责编: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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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5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明确表示,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将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

如今,各地创建特色小镇的热情非常高。国家计划到2020年培育1000个特色小镇,而目前拟建或已开工建设的特色小镇总量达五六千个之巨。尤其值得警觉的是,一些地方存在着借特色小镇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的现象。因此,上述《意见》的出台很有针对性。

据悉,在珠三角,某房地产企业借助“科技小镇”概念推动地产开发,获得地方政府大量土地资源支持;在长三角,一家房地产企业打算在大城市周边打造标准化的“农业小镇”:两平方公里农业区配套一平方公里建筑区,计划承载3万人。以这种方式建设的特色小镇实为“假小镇、真地产”。

建设特色小镇完全拒绝房地产不太现实,因为无论是小镇居民还是外来游客,在特色小镇都有居住需求。但如果过度房地产化,特色小镇不仅会失去自己的“特色”,变成“地产小镇”,而且很容易拉高小镇地价,影响其他产业发展。

为此,《意见》开出了两个“药方”:一是“合理确定住宅用地比例”,即从土地供给环节控制房地产过度开发;二是“对产业内容、盈利模式和后期运营方案进行重点把关”,即防止房地产开发混入其他产业。这两剂药无疑都会发挥制约作用。

不过,除了“住宅用地比例”“产业重点把关”外,还应充分公开相关信息。规划、招商、产业、运营信息等,只有充分公开,才能让打着各种名号的房地产开发难以得逞。

其次,要把好特色小镇评选关。特色小镇的评选程序是,地方政府推荐,省级政府初选,然后是国家有关部委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和现场抽查。只有严把初选、复核关,才能把“地产小镇”挡在门外。

另外,还要有完善的退出机制。已经进入名单的特色小镇,显然会继续发展,那么不排除某些小镇获得特色小镇称号后,转向房地产开发。为防止特色小镇变味,还需要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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