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时退押金”本来不该是新闻

2017-12-04 10:28:5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丁恒情]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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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有媒体发文称,因市场扩张成本高企,摩拜和ofo小黄车两家单车企业资金告紧,已经开始挪用用户押金填补缺口,挪用总金额高达60亿元,而自行车厂以及公关公司等供应商的付款也均已暂停。对此,摩拜、ofo同时发出声明辟谣,表示可以随时退还用户押金。(12月1日《北京青年报》)

共享单车满足了公众短距离出行需求,在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但是,共享单车自诞生以来也遭遇了诸多“成长的烦恼”,有的生存艰难、苟延残喘,有的甚至已中途夭折、折戟沉沙。最近,小蓝单车、酷骑单车两家企业相继倒闭,共享单车押金问题再次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在这样的语境下,摩拜、ofo同时发声表示可以随时退还用户押金自然也就成了新闻。

按理说,共性单车企业随时退还用户押金原本不应该是新闻。首先从传统的民商法角度来看,租赁市场上的押金具有担保性质,其目的是为了平衡双方利益,从而确保单车租赁使用人正当合理使用,并在出现自行车毁损情况下优先“受偿”;再从物权法角度来看,押金本质就是保证金,占有人对所有权人负有永远的返还义务,即便在银行产生收益,收益也不能归共享单车企业所有。可见,如果用户不愿意继续使用共享单车,就有权提取押金。

摩拜、ofo同时发声,表示可以随时退还用户押金成为新闻的背后,其实有着不少因素。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共享经济发展很快的一个原因是,在方便用户的同时降低了用户出行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然而,依托大量补贴“烧钱”抢占市场的共享单车,至今却尚未看到赚钱的迹象,随着“烧钱”竞争力度的白热化,行业调整洗牌,是发展的必然。但是一些共享单车企业显然太过缺乏责任感,太没把消费者的利益当回事。一旦经营遭遇困难,便拉消费者“垫背”,“卷钱跑路”必然导致押金退还兑付危机,从而侵犯到消费者利益。

在共享单车服务发展过程中,共享单车的押金模式历来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今年8月,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然而,在实践操作中,一些共享单车企业声称在银行等第三方机构设立了专门账户,不会挪用押金,但事实上在专款专户的机制下,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只提供托管服务,而未充分履行监管职责。

当前,共享单车发展已经面临了拐点,一些问题已经浮出水面,监管部门应该有所关注,采取措施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而不能听之任之。因此,有关方面应该研究办法,明确共享单车押金应该如何保管如何使用,防范因资金断裂、经营不善或挤兑危机等产生的押金无法退还问题,防止用户权益受损而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随时退押金”本来不该是新闻。但愿,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押金规范,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保证用户资金安全并及时退取,避免共享单车行业出现押金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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