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聘任制公务员沦为新的“铁饭碗”

2017-12-01 09:00:0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沈道远]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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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发布公告,为自治区地矿局、乌鲁木齐高新区、昌吉农科园招聘9名聘任制公务员。记者发现,仅10月份以来,已有四川德阳、河南开封、山西省、新疆四个地区发布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1个省份“试水”聘任制公务员招聘。(11月28日《新京报》)

聘任制公务员诞生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务员法》。《公务员法》明文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聘任制公务员已经走到了第12个年头,最开始没有引起民众太多关注和,不过,近些年,聘任制公务员、“火”了起来。据媒体报道,如今,已经有至少21个省份“试水”聘任制公务员招聘了。可以说,聘任制公务员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春天”。

对于实行聘任制公务员,舆论普遍拍手叫好,认为聘任制公务员是打破“铁饭碗”的重要举措,是激活公务员队伍的那条“鲶鱼”。因此,民众对聘任制公务员寄予了太多的改革期望。但,令人遗憾的是,从已经推行聘任制公务员的地方的现实运行效果来看,公务员聘任制并没有对“铁饭碗”造成实质性的冲击,“鲶鱼效应”也并没有完全显现,甚至在一些地方,公务员聘任制已经呈现出了委任化的趋势。

据《华商报》2014年报道,深圳从2010年开始试点聘任制公务员,4年间聘任制公务员超过了3200名,但竟然出现了“零解聘”。聘任制公务员本是为了解决公务员“只进不出”的困境,如今尴尬的是,旨在打破“铁饭碗”的聘任制公务员,在实施的过程中却被公务员制度“同构”,也成为了新的“铁饭碗”,这显然背离了聘任制公务员的制度设计初衷。

深圳之所以出现聘任制公务员“零解聘”的现象,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对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遭遇了“执行难”。简而言之,对聘任制公务员,缺乏一个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如何判定一个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呢?又以什么标准认定其是否合格呢?如果对聘任制公务员的实绩,没有一个科学的量化考核标准,那么,考核更多的无非是“走过场”,从而让聘任制公务员走进了“只进不出”的“死胡同”。当聘任制公务员都沦为新的“铁饭碗”,还谈什么“鲶鱼效应”?还说什么盘活公务员制度呢?

聘任制公务员,通俗点讲,就是政府花钱向市场购买服务。既然是买服务,就必须将相关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签订一个详尽而明确的合同。现在的问题是,聘任制公务员享受到了政策红利,但是他们的工作实效却无从考证,更没有对公众公开。因此,今后,在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时候,必须细化聘任制公务员的职责,量化工作任务,同时加强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以及聘期考核,只有抓好了考核关,才能充分释放聘任制公务员的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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