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奖励超市”能行稳致远吗?

2017-11-09 09:38:0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云勇]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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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内开了家“超市”,付款不用钱用积分,学生表现好才能“买买买”。11月3日下午放学后,泉州泉港区第二实验小学福炼校区内“红领巾奖励超市”如期开放,同学们三五成群地涌进超市内挑选,随后将挑好的东西及手上的积分卡拿给前台的老师,老师在积分卡上盖了印,根据商品对应的积分数进行扣除,“交易”就算完成了。(11月7日《东南早报》)

“红领巾奖励超市”里不仅有铅笔、本子、足球等实物,还有免作业、免测试、做校长助理等非物质的货品,而想获得这些,看的不是谁有钱,而是谁的表现好。学生通过获得校园之星、三好学生或参加学科、才艺比赛获奖等获得积分卡,老师可根据同学的良好表现如学习进步、乐于助人等打分给予奖励卡。付款不用钱用积分,学生表现好才能“买买买”。

通过实物或非实物激励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的确是一个让人耳目一新的教学创新。可是,“红领巾奖励超市”能走多远呢?有几个现实问题就绕不过去。

学生获得的积分卡能转让吗?如果“红领巾奖励超市”只看积分卡,如同街头的猜谜语中奖,完全可以把积分卡转让给他人。就算老师现场严格把关,卡人对号,也可以拿到实物后转卖给需要的同学或他人。我的积分我做主,学生家庭有困难或有别的需要,当然可以通过转卖实物实现愿望,老师能尊重学生的这个权利吗?事情往往有两面,学校能避免转让等产生的负面影响吗?

“红领巾奖励超市”的钱从哪里来?泉港区第二实验小学“2012年有学生1245人”,在校学生当应在1000人左右。小学提倡表扬式教育,如班上人人有奖,恐怕就有50%以上同学可获奖,要提供铅笔、本子、足球等实物,钱财不是小数目。学校经费出,老师临时捐款,还是学生家长的赞助?家委会最近引发民众很多反感,如不获得强有力财源,恐怕超市很难维持下去。

超市是短期行为还是制度行为?“红领巾奖励超市”吸引同学的目光,吸引大家的目光,目的已经达到了。如果没有制度做支持,就可能“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换个校长等人,超市立马关门。就算是制度行为,这个钱的来源能制度化吗?比如总不能一味要老师献爱心和家长赞助吧?能够吸引社会赞助吗?钱的开支接受监督吗?如不提防好心办坏事,超市恐怕就半途夭折。

好成绩可奖,好人品可奖,这个超市开得好。希望“红领巾奖励超市”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回答好现实问题,从而让“红领巾奖励超市”获得更多人财物的合法支持,越走越远,越开越好,从而让学生受益,社会受益,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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