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见义勇为既有荣誉感也有获得感

2017-10-16 08:09:3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徐建辉] [责编: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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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辉

见义勇为者子女参加中高考,可以依法加分;见义勇为者死亡,地方政府将一次性给予百万抚恤金;在外地见义勇为,也能享受家乡待遇……日前,《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公布,并向社会各方广泛征求意见。河南此次审议的修改稿,对见义勇为者的保障更加人性化,规定也更为细化。

长期以来,虽然各地相继成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了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地方条例,但是现实中却一直存在着见义勇为门槛太高、认定过苛、规则陈旧和奖励保护措施不具体、不配套,标准不高,效果差强人意等实际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甚至挫伤了见义勇为者的积极性,而且长此以往也不利于社会正气的树立和弘扬。

可以看到,河南这次公布的有关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的地方条例审议修改稿,从多个具体层面加大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褒奖支持力度,扩大了见义勇为的认定范围,减少了见义勇为的认定限制,规定了更细、更实、更高和更多的奖励保障措施,对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者的保护激励起到了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堪称大快人心。

例如,《条例》确定,河南本省人在外地见义勇为,也在保护奖励之列;主动抓获或协助国家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员,也能被认定见义勇为;医疗机构救治见义勇为者应开通“绿色通道”,受伤者无需为救治费用担忧,牺牲者可获百万抚恤;见义勇为还将惠及子女,从学前教育到高考都有照顾、加分,参军入伍和报考公务员时也能享受优先……

正气立则邪气消。建立见义勇为保护机制的初衷,原本就是要让正义之举屹立堂皇,让宵小之徒凄凄惶惶。因此,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嘉奖,就是要“大气”一些,抛弃一些华而不实、大而无用的“鸡肋”条款,让见义勇为者有荣誉、有地位、有实惠、有善后,让见义勇为既有荣誉感也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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