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嫌疑人吃完团圆饭再自首,这个可以有!

2017-10-06 16:28:4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维扬书生]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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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中秋节,你陪母亲吃完团圆饭再回来自首。”4日,青山新沟桥街派出所副所长王勇再次告诉盗窃嫌犯熊某。(10月5日《武汉晚报》)

从道理上说,警方侦破了一起盗窃手机案,理所应当第一时间将嫌疑人抓拿归案,可是王勇副所长却出人意料地让嫌疑人陪母亲吃完团圆饭再去自首,这一做法值得点赞。

报道中提到,在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反复上门做家属工作后,嫌疑人熊某决定4日上午去派出所自首,而4日这一天正赶上一年一度的中秋节,王勇副所长决定让嫌疑人陪自己母亲吃团圆饭,体现的是警方执法时对嫌疑人及其家属的人性化关怀,毕竟偷手机的是熊某,“一人闯祸一人当”,熊某的父母妻儿和该案无关,本不应当受到惊扰,如果警方直接答应让熊某4日上午就去派出所自首,虽并无不妥之处,但远不如让熊某在家陪其母亲吃完团圆饭再去自首更好。

让嫌疑人陪母亲吃完团圆饭再自首,至少有两大好处。一是可以让嫌疑人带着感恩之心走进派出所,有利于嫌疑人认罪悔罪,也有利于嫌疑人改过自新,二是让嫌疑人家属也感受到了来自警方的关怀和温暖,促使他们和警方一起做好嫌疑人思想工作,让嫌疑人心服口服接受法律惩罚,争取尽快回归社会,回到亲人身边。

与此相似的警方人性化执法的案例还有很多。2003年8月6日晚7点,一名40来岁的广东籍男子及其女儿到一家旅店投宿时,被北京市宣武公安分局治安处民警发现此人正是被广西海关通缉的嫌疑人陈振威。侦查员在旅店内的监控录像中发现嫌疑人返回自己的房间,这一情况上报到分局领导后不久,侦查员接到了关于禁止在孩子面前抓捕嫌疑人的命令。于是民警脱掉了制服,换上了服务员的工作服佯装送水轻声敲门,最终在其11岁的女儿还没弄明白发生什么事的情况下,侦查员们利用巧妙的配合悄然结束了抓捕;2012年,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黄颡口镇派出所所长程宏文获得线索,有人在黄石发现了因聚众赌博而列为网上逃犯刘某的踪影,其时刘某的儿子小华(化名)在黄石某中学读9年级,即将中考,为了照顾儿子,刘某在黄石租了一处房子陪读。为了不影响刘某儿子复习迎考,5名抓捕小组成员在雨中蹲守一夜,第二天7:40小华吃完早饭背着书包出门后,为了避免小华临时折返回来遇上抓捕现场,抓捕小组成员又多蹲守了一会,带走刘某时,黄颡口镇派出所教导员黄锡刚又拨通了刘某丈夫的电话,嘱咐其照顾好儿子小华,别让小华分心影响中考。警方的人性化做法让犯罪嫌疑人刘某感激不已。

当然,公安机关的抓捕行动不是向嫌疑人提供什么公共服务,而是一种保护其他守法公民的强制执法行为。让嫌疑人陪母亲吃完团圆饭再自首,不是警方法外开恩,而是充分考虑到嫌疑人熊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并有主动自首的意愿,加之嫌疑人并非穷凶极恶负隅顽抗的杀人恶魔或暴恐分子,延缓几小时去自首并不会对社会产生更大危害,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才做出上述人性化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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