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租赁公租房 提升职工归属感

2017-09-30 09:53:0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田雪静]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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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广州房管部门获悉,广州推出1.21万套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从9月22日起接受用人单位申请。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单位整体租赁模式,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配租。可申请整体租赁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主要为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9月28日工人日报)

增加公租房,面向单位整体出租,由用人单位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配租,这是公租房的又一惠民举措,将公租房分配权利下划,最大限度的保障公租房的初衷,更具有及时性、针对性。

本批次公租房单位主要为高精尖单位和公共服务单位,为高精尖单位提供住房保障,不仅是政府对新兴技术企业的政策支持,也是这个城市对于高精尖人才的保留举措。保障高精尖外来人才的基本住房要求,给予最基本的城市尊重,提高其对城市的认同感。针对公共服务单位扩大政策优惠力度,对从事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予以特殊照顾,也是这个城市以及政府对他们辛苦付出的肯定,让他们享受政们为他们带来的服务红利,提升其生活幸福感,既要脚踏实地,也可仰望星空。

公租房权力下放,是保障分配原则的有力举措,但是下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都是我们要积极应对,及时避免的。首先细化严格准入门槛,这既需要政府的有力监督划分,更需要单位明确分配原则,做到先申请先分配,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的分配原则。同时职工单位应该成立公租房监督小组,由本单位职工选举产生,接受多方监督,保障单位在分配的过程中公平透明化。

用工单位应明确单位分配前提,将公租房租赁列入到用工合同中,避免为了公租房分配导致的恶意骗房及不正当竞争。政府及相关部门与职工单位采用多方联动机制,保障设立公租房的初衷,莫让少数人群钻了秩序的空子,扰乱公租房的分配秩序。

面向单位整体租赁公租房,保障指定单位职工享受政府红利,提升城市认同感、幸福感,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理念,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同时,更加关注城市人群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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