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虚假报警须加大惩处力度

2017-09-30 08:36:1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付彪]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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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要打我!”9月25日深夜,长沙芙蓉公安分局马王堆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那头传出一名男子惊恐的声音。男子自称叫王某,在回家途中遭人威胁。民警出警后发现,根本就没有这回事。110接警中心的数据显示,王某在3年内共拨打电话106次,均为无效警情。而据了解,王某平时喜欢喝酒,醉酒后总认为别人会伤害自己而虚假报警。目前,王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9月28日《潇湘晨报》)

现实中,类似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数据显示:2016年,长沙市110指挥中心共接到来电130余万个,其中有三分之二属于无效报警。而像王某这种虚假报警的也不在少数。

大量无效报警占用公共救助资源,让真正身处危难需要紧急救助的公民得不到及时救援,可谓隐患无穷。尤其是对那些谎报、编造警情甚至故意骚扰的人,理当严惩。不过,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虚报警情或恶意骚扰的违法行为,以治安管理条例中的行政处罚为主,最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对那些公共意识低下、法律意识不强,尤其是对社会心怀不满的人来说,这样的处罚,或许只是“毛毛雨”,起不到多少警示作用。

相比之下,国外要严厉得多。在韩国,一经认定是虚假报警,将处以两年以下的监禁;在澳大利亚,谎报紧急情况,最高将入狱3年,此外还要承担相应的社会服务令;在美国,相比一般通信业务,911报警所属的加强版系统可提供每个呼叫者(机主)的姓名与位置信息,一旦警方判定并非真正的紧急事件,当事人会以“滥用911紧急报案电话”的罪名被起诉。因此,对少数谎报警情或恶意骚扰的情况,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恶意谎报警情的问责追责制度,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大惩处力度。

当然,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110的宣传,使广大群众掌握正确的报警方法、区分警情及非警务警情,避免因求助110造成警力浪费;媒体也需对谎报警情、恶意骚扰加大曝光力度,让更多人认识到哪些事不用求助110,虚假报警会造成什么后果,这样才能为110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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