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剪裤索赔”应“一分为二”看待

2017-09-25 22:48:3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楠之]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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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突发肺栓塞致心脏呼吸骤停,经中南医院急救医生全力抢救,终于转危为安。不过,患者的父亲事后找到院方,称医生抢救儿子时剪掉了衣裤,导致其裤兜里的500元现金、身份证等物品遗失,索要1000元赔偿金。9月21日,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将凑的1000元钱,给了患者家属。(据澎湃新闻)

生命重要还是衣服重要?当然是生命重要,在生命面前,再贵再高档的衣服又算得了什么?所以,这就跟为了救出被锁在车内奄奄一息的孩子而砸破豪车玻璃一样,在紧急的情况下,出于治病救人的需要,剪破患者的衣服,医务人员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不过,就这一事件而言,家属的索赔诉求对应的其实是两件事,一件是针对被剪坏的裤子的,另一件则是针对裤子里的财物的。这两件事情虽然存在一定的联系,但却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件事,不应混为一谈。

前一件事不值得讨论,因为,无论是法律上还是道义上,医生都没有做错,也不存在对患者的侵权行为,家属的索赔纯属无理取闹。但是,后一件事却没有那么简单。

虽然财物是装在被剪破的衣服里的,但衣服是衣服,财物是财物,不破坏衣服就无法在抢救患者时跑赢死神,所以破坏前者的正当性毋庸置疑,但是,装有衣服里的财物却不是这样——除非是在剪衣服的过程中损坏的,否则,医院方面就很难说与财物的丢失或损坏毫无干系,完全没有责任。更重要的是,这样的事情是可以避免的,比如,可以将剪下的衣物装入塑料袋中予以封存,并妥为保管。

实际上,医院方面有关人员也承认自己工作上存在失误,因为,“一般情况下,抢救时剪掉的衣服,按照医院制度必须先由医护人员清理,将衣物内夹带的财物拿出来交给家属,再将破损衣物丢弃”,而不是像这次这样直接当作垃圾处理。

如此看来,在这一点上,医院方面的处理存在不当之处,患者家属对这部分损害的索赔要求也无不当之处。

我们不能因为患者家属同时提出的两个诉求中,其中一个不合情理,就出于厌恶而否定其另一个诉求的正当性,就像我们不能因为某个人的诉求中有一部分是正当的,出于同情就认为他所有的诉求都是正当的一样。

社会的运行会越来越精细化,很多工作细节上的处理也需要有章法,而不是让其处于“随手一丢”式的混乱状态。从某个角度来讲,对患者财物——虽然是已被破坏、失去了使用价值的财物——处理上的轻率态度,反映出的仍然是工作上的不精细、不严谨。

事实证明,这种不精细、不严谨是会招致麻烦的。你可以把它叫作“无理取闹”,也可以把它看作正常主张权利,反正不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多么的不情愿,也不管社会舆论对这类的行为是给予同情还是给予严厉的批评和谴责,这种现象的存在都是一个客观的事实。所以,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按照各种制度的要求处理好包括医疗行为之外的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才是规避这些“麻烦”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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