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举报补课遭劝退,民办学校也不能任性

2017-09-21 11:18:0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丁家发] [责编:印奕帆]
字体:【

连续投诉学校补课收费的举报信发出之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16岁少年刘文展的人生轨迹发生逆转。截至9月20日,本应读高二的刘文展已在家待了十多天。新学期开学前,时任班主任发给刘文展母亲的微信显示:“接到学校通知下学期不接受刘文展的报名,请换一个学校。”9月20日,涉事学校于都实验中学的负责人称,劝退刘文展,系班主任个人行为,已向刘文展家人道歉。(9月20日《中国青年报》)

因为连续举报学校补课、乱收费的违规行为,新学期本应上高二的刘文展却遭到校方的劝退,一时无学可上。当事学校是江西赣州于都县一所民办学校,尽管民办学校在办学上有自主权,但也不能对举报学校违规的学生实施打击报复,如此任性地将学生“拒之门外”。笔者认为,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及时查明事件真相,还遭劝退学生一个公道。

教育部早就有明文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公办中小学校大都能遵守这一规定,公办在职教师大多数也不敢进行有偿补课,因为违反规定将会遭到严厉处罚,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都可能受到影响。然而,民办学校有一定的办学自主权,再加上教育部门对其管理又相对薄弱,导致许多民办学校不去遵守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往往从自身的升学率或经济效益出发,违规招生、违规补课和乱收费等现象屡见不鲜。于都县这所民办学校,的的确确在假期和双休日组织学生违规补课并收费,学生刘文展多次向当地及上级教育等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但学校不仅“毫发无损”,依然继续我行我素违规补课、乱收费,最后竟然还对举报人刘文展进行了劝退。校方可能是不想这个“刺头”学生再给学校惹来什么麻烦,就简单粗暴地将他“拒之门外”了。

此事件经曝光后,校方辩称劝退系班主任个人行为,未经校方同意。但这一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如果没有校方的授意或默许,班主任个人会自作主张,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因此,班主任只不过是学校的“替罪羊”罢了。而校方和县教育局也都认为,刘文展个性偏激,或有“青春叛逆期综合征”,可能存在心理问题。难道一个学生说真话、举报学校违规补课乱收费就有“心理问题”?这种说辞,是校方和当地教育部门对他不断举报行为的不满和“妖魔化”的看法。

刘文展对学校违规补课、乱收费的投诉、举报,当地教育部门不去调查核实,敦促学校纠正违规行为,反而偏袒校方,认为举报的学生有心理疾病,这是典型的不作为行为。如果在刘文展第一次举报后,当地教育部门就能第一时间调查,并责令学校停止违规补课和乱收费,他还会一而再、再而三去投诉、举报吗?显然,当地教育部门的不作为,实质上纵容了这所民办学校的违规行为。

笔者认为,民办学校有办学自主权也不能任性违规,更不能对举报的学生进行打击报复。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加大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类似民办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学校,应该吊销其办学资格;另一方面,还应调查此事件中客观上纵容学校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对他们的不作为进行必要的问责和相应处罚。此外,还要进一步查清这起“劝退事件”的事实真相,还遭劝退学生一个公道。鉴于在原学校其已很能再得到公正的待遇,应协调将他转至其他学校,能早日回归课堂。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