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吃混喝奖”背后的羞辱性逻辑

2017-09-13 08:41:1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冷洋]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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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居然之家世纪荟萃店内的懒家婆家装公司对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集中胸前举牌拍照,并勒令其他员工在朋友圈中转发照片。据称,这些未达到销售业绩的员工还要接受体罚,男的做两百个俯卧撑,女的做两百个深蹲。该公司聘请有第三方营销团队。微博同时配有照片,十名男女营销人员每人举着牌子,牌上写着“混吃混喝奖”和“警示牌”,警示牌大致内容是没完成任务,拖了后腿,以此为警示。(9月12日《华商报》)

公司的解释是:发“混吃混喝奖”目的在于激励员工努力工作,但事后让其他员工发朋友圈进行曝光的行为确实欠妥。可是,笔者从这一幕为何只看到了“羞辱”,不见激励?如此“激励”真能让员工继续努力工作,还是滋生消极情绪,甚至坐以待毙?仅认为事后发朋友圈的行为欠妥,是不是干了丑事不说就能一了百了,逍遥自得?丑闻面前,该公司不是反思此行为对员工身心带来的伤害,而是试图“一笔带过”,不承认羞辱犯错,只能“越描越黑”。事实上,在“饭碗胁迫”下,员工为了生存而“甘愿”被“颁奖”的羞辱性事件并不少见。

该公司所谓的“混吃混喝”奖,是根据员工业绩多少为“原则”进行设置的,看似客观公正,但这种“负面激励”所产生的弊远远大于利,甚至会产生恶性循环。工作没有做好,或者业绩不突处,并不等于员工就没有努力,同样付出辛勤劳动之后被“混吃混喝”羞辱,着实委屈。这种“羞辱奖”,不仅让“获奖”员工面子上挂不住,而且还会产生群体效应,使其在其他员工面前无法抬起头,甚至会遭受无情的嘲笑,被严重伤害了自信,又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砥砺前行?

长期以来,不少公司认为,对员工来说,物质伤害远远比精神伤害更重要,因为生存是第一位的。在这种逻辑下,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如果员工想要继续在公司工作,保住饭碗,那么让你付出一些精神代价也是合理的,如果拒绝,那就相当于自己砸了饭碗,也就不需要再给你生存的权利。因此,员工的尊严荡然无存,带给他们的只有工资和奖金的物质化满足夹杂着情感上的屈辱。

不让用工制度羞辱任何一名员工,应该是合理化用工关系的首要原则。只有明白“混吃混喝奖”羞辱员工的逻辑,才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也就是说,只有让用人单位明白任何人的生存都不能以肆意挥霍员工尊严为代价,才能让员工甘心情愿地为其奉献,否则,员工炒老板“鱿鱼”的案例也并非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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