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大妈是KTV下午场的消费者而非“占领者”

2017-09-04 11:08:17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史奉楚] [责编: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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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歌、聚会、“生日趴”,KTV是不少年轻人热衷的夜生活聚会地,但白天的KTV却有着另外一番景象,尤其是下午几乎被老年人包场。“儿女上班没时间,我们在老年大学认识了新朋友,K歌联络感情,也能接触社会,不至于退休就在家封闭自己。”9月2日,在武汉一家KTV,从中午12:30开始,就陆陆续续有大爷大妈涌向前台。据了解,这些大爷大妈每次人均消费不超10元。

年轻人喜欢光顾的KTV,却在下午时间成了老年人的包场。但如今,很多人习惯性地用有色眼镜看待老年群体,老年群体在他们眼中成了爱占小便宜,不好惹的代名词。尤其是每次人均消费不超过10元的报道,更可能让这些老年群体背负着贪图便宜的坏名声。其实,对于大妈“占领”KTV下午场事件,完全应该以平常心看待,不必上纲上线。

毋庸置疑,KTV就是K歌,聚会的专门营业场所,只要是支付了对价的消费者均可以享受相关服务。这无关老年人与年轻人之分,年轻人可以在KTV包夜场K歌聚会,老年群体也可以包下午场,两个群体之间的权利应得到同等的对待和尊重。

而且,作为经营场所,也只有支付对价的消费者可以享受服务,这与公共场所有明显区别。公园、城市广场、马路边等场所,只要不妨碍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任何人都可以占用。这种占用应遵循先到先得和持续占用的规则,即谁先占用,一般谁就可以使用,后来者不能妨碍先到者的使用权利,除非先到者中途离开,后来者才可以使用。就像公园中摆放的长椅那样,谁先占用,谁就可以使用,后来者无权干涉。

但由于公共场所有限,加之一些人不守规则等因素。老年人占用公共场所跳广场舞容易因噪声污染影响他人,或者超出使用边界导致与其他群体发生纠纷,如洛阳就曾发生广场舞大妈与篮球小伙争场地以致发生纠纷的事件。而如果这些大妈们使用KTV作为唱歌和交流场所,显然要比在露天场所跳广场舞带来的影响要小很多。甚至正如一些网友评论那样,这样既可以拉动内需,又可以丰富老年人生活,还安全且不影响他人,是值得肯定的好现象。

可能让一些人耿耿于怀的就在于“人均消费不超过10元”。要知道,对于KTV来说,晚上才是客流高峰,下午基本上没有年轻顾客。相对而言,晚上收费自然较高,下午场的折扣就比较大。很多KTV均会采取优惠措施来吸引顾客购买下午场服务。如此折算下来,人均不超过10元的消费水平也在情理之中。其实,一些缺乏收入的年轻群体如大学生也会选择收费较低的下午场K歌。换而言之,在追求实惠的今天,年轻人都知道使用网购、团购等方式降低消费成本,老年群体占用了KTV的下午场有什么不可以?

以营利为目的的KTV,其下午场收费较低完全符合市场规律,也恰好迎合了老年群体的消费需求,是相当完美的结合。如果KTV由此认为下午场供不应求或盈利较少进而提高收费,也属于市场行为。因而,与其说大妈们“占领”了KTV下午场,不如说其是KTV下午场的消费者。是应该摒弃歧视,平等对待和尊重的消费者,是应予以优待的老年人。

史奉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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