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湖南篇】创新县乡人大工作需做好“三讲”

2017-08-30 18:40:3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鲁言]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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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在全省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进会暨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落实张德江委员长在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看望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时提出的“三个坚定不移”指示要求,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我省县乡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8月29日华声在线)

郡县治,天下安。县乡人大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其工作状况和工作作风,直接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整体功效,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以及党和国家的信心。要推动县乡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应做到“三讲”。

讲政治,筑牢思想之基。杜家毫指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最核心、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确保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在人大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要求,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各方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党对人大立法、监督与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的领导,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行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心同德、同向而行,在重大原则、立场观点上与党中央同频共振。筑牢思想之基,始终从讲政治的角度把大局、看问题,从讲政治的角度谋划、部署、推动工作,才能让基层政权更加坚强更为有力。

讲规范,夯实制度之基。没有规矩,不知方圆。杜家毫强调: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当前,有的地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不规范不负责,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有的地方人大行使法定职权不够充分、不够到位,存在“虚化”现象。要解决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工作机制、工作力量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等问题,破解基层人大工作“运行难”“履职难”“活动难”,必须通过强化县乡人大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使各项工作实施主体明确化、任务职责具体化、工作程序规范化,始终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湖南应尽快制定出台县乡两级人大工作条例和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规范县乡人大履职,以此为县乡人大工作“强筋壮骨”,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制度之基。

讲服务,打好群众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因此县乡人大最贴近普通民众,最了解社情民意,因而最能使得上力气的地方自然也是关乎基层群众的问题。比如确定民生惠民工程、监督预算制定与执行、监督政府把事关民生的重大决策“落地有声”等工作, 都是基层人大大有可为的地方。 要“以实为径”,畅通民意,问需于民“听对音”;广开言路,“问诊”于民“号准脉”;集思广益,问计于民“开好方”。要把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难点问题、代表多次提出的焦点问题列入听取和审议议题、作为监督重点,对监督事项采取跟踪调研、跟踪检查、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报告、满意度测评等多种监督形式,全力督促解决和落实有关问题,使人大工作在接地气、得民心上更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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