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同城同价”不可只为管理之需

2017-08-30 18:18:0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强]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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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记者从南宁市物价部门获悉,从9月1日起,武鸣区出租车运价将实行与南宁市同城同价。目前,武鸣区起步价为5元,车公里价为1.5元(起步里程1.5公里);实行同城同价后,起步价白天9元(起步里程2公里)、夜间11元(起步里程2公里),车公里价2元。9月1日至30日为过渡期,将存在两种运价并存情况。(8月29日《南宁晚报》)

既然武鸣撤县设区后属南宁市城区范围,实行出租车运价同城同价从道理上倒也说得走,再说这也是终极走向。但凡事都有“时度效”的把握问题,欲速则不达,有些事操之过急就会适得其反。

南宁有关方面解释,“同城同价”为的是进一步规范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维护良好的出租汽车运营秩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这样的用意无需置疑。但笔者认为,追求“同城同价”基于管理之需自然没错。但“同城同价”毕竟属于一个多向问题,牵涉到方方面面,比如经营方的认可度,市民的接受度等等。换句话说,如果经营方激烈反对,市民直呼承受不起,这样的“同城同价”也只能属于政府部门的一厢情愿罢了。

按照相关方面的解释,南宁市现行出租汽车客运价格已于2013年依法履行了成本监审、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组织召开听证会论证等定价程序,但问题是这次调整武鸣区出租车运价是否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价格无小事,何况调整出租车运行价格影响出行关乎民生,征求意见更是不可少的程序之一。

可以肯定,随着起步价大幅调整,“同城同价”带给武鸣区市民的直接就是出行费用的上涨。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既然出租车运价“同城同价”,那么城市居民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也都“同城同价”?再者,“同城同价”不只限于出租车运价,殊不知可以“同城同价”的还有诸多价格领域。当各种名目的“同城同价”席卷而来,武鸣的老百姓能招架得住吗?除非,大家的收入迅猛增长,真的不差钱。

为什么要撤县设区,一个最大的用意就是为了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具体到武鸣,各方面的精力可能更多地要用在其撤县设区后的经济发展上,最大限度地追求收入的“同城同价”。等到这里的广大群众“钱袋子”鼓起来了,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应对各种提价,再实行出租车运价、水价、电价的“同城同价”恐怕也不迟。

追求“同城同价”不可只为管理之需,起码还要看条件成不成熟,耐心地听一听各方的意见。如果各方面都支持和赞成,认为的确有必要,我们也绝对没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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