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鉴定证明”是封作风举报信

2017-08-22 10:54:4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陆仁忠]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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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一年轻妈妈孔令群,她的户籍栏上性别信息为“男性”。因户籍性别不符,她不仅办不了身份证、结婚证,也不能办理女儿的出生证明,这使得孩子的户籍及今后的上学都会受到影响。自2010年起,她和家人前去派出所更改户籍信息,多次被要求提供一份三甲医院开具的“性别鉴定证明”,证明自己是“女性”。(8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世间事,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当我们还在嘲笑着“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时,现实生活早就已经更新到2.0版本:需要证明“我是女性”。

这样的证明奇葩吗?放在今天,大家自然会说很奇葩,但在几年前,或许大家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不证明自己是女性,怎么能随便就改成女性呢?再加上每个人的身份信息具有极强的法定效应,一个被登记了十多年的“男性”突然说要变更性别,相信任谁也会慎重处置,当事人被要求开“性别鉴定证明”似乎也算不上是民警故意刁难。

但是,要鉴别当事人是男是女,其实算不得什么技术难题,也根本无需三甲医院专门鉴定,即使是普通民警,也完全可以通过其生理特征“一眼确定”,但为何如此简单的事情居然用了整整七年的时间都无法办理,最后又是在舆论的倒逼下迅速解决,或许事件背后所折射的一些问题值得有关部门的深刻反思。

事实上,“性别鉴定证明”就是一封作风举报信,从中不难看出政府机构个别人员身上仍存的一些作风顽疾。一是不愿担当、怕被追责,总想把责任分摊到别人头上,“保全”自己;二是墨守成规、不敢作为,总是把“以前怎样怎样”挂在嘴边,拿所谓的“老规矩”当“挡箭牌”,为自己工作不力找借口;三是脱离群众、作风漂浮,总是戒不掉的“机关病”,总想着群众自动“送上门”,从不想想如何沉下去主动服务,让群众少跑路;四是工作不细、管理不严,对群众身份信息审核把关不严,从一开始就犯错,才会让群众七年难改一性别。

尽管目前当事人的问题已得到初步解决,身份证也在正常办理中,但有关部门的工作终归是迟滞了一步,让群众饱受“折腾”之苦。要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还需给每名政府工作人员不断敲响作风警钟。一要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不断拧紧“为人民服务”的“发条”,让群众始终在心上,服务永远在心中;二要强化责任落实,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舍得放下身段,多换位思考,力争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三要强化监督问责,对出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相关人员要严肃追责,倒逼工作人员必须有担当、敢作为、真作为,让“群众利益无小事”不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群众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真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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