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平等需要合理的制度设计

2017-08-18 09:48:5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关育兵] [责编:印奕帆]
字体:【

“有的招聘信息上会直接写明‘只要男生’,有的则是在招聘过程中询问有没有结婚生子。有一次招聘,我大老远跑过去,到那之后却被告知今年只招男生。”谈起今年求职期间被歧视的情形,文竹一口气能说出好几种,“为什么我们女生就业还是这么难?”(8月15日《法制日报》)

相比于男生,女生就业更难,是不争的事实。应该说,在促进就业平等方面,我国的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中都有相关规定。但是,这些规定过于分散、过于原则,基本上是一些权利性的宣告,缺少程序上的保障和实施机制,可操作性差。改变法律内容不完善、规则不细化、可操作性不强的现状,是促进就业平等的重要因素。

法律的保护固然重要,但也要认识到的是,创造平等的用工环境同样重要。用人单位招男不招女,有太多现实的考量。招一位女性员工,可能意味着两孩的生育长假,根据一些省份出台的生育条例,这有近一年的时间;还意味着更多的投入,比如痛经假,比如哺乳室等等。对女性员工的保护越多,用人单位承担的负担越多。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必然要考虑经济效益,这样巨大的成本,显然是他们无法忽略的。所以,要促进就业平等,就必须创造平等的用工环境。

降低生产成本,包括用工成本,是企业竞争的优势所在。招聘女员工,显然会加大企业的生产成本,使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让所有企业较为平等地承担招聘女性的成本,是创造平等用工环境的合理制度设计。实现这一目标,可以让女性在生育期间的薪酬待遇,由丈夫所在的企业负担。如此,一方负担薪酬待遇,另一方承担工作衔接上等的损失,负担分开。这样,一方面会减少企业在竞争上的考虑,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企业在社会责任上的均等性。

创造平等的用工环境,还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抚育孩子的义务。从孩子出生到孩子成长,在抚育孩子的过程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一些地方推出夫妻共享产假,这也是创造平等用工环境的有效方法。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