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城“撤县设区”要高大亦要“上”

2017-08-17 08:55:1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鱼予]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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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数据,全国市辖区数量从2000年的787个增至2014年的897个,县级市则从400个下降到361个。 新一线城市正在扩城。(中国网8月16日)

城市是指具有相当面积、经济活动和住户集中,以致在私人企业和公共部门产生规模经济的连片地理区域。它是一个坐落在有限空间地区内的各种经济市场如住房、劳动力、土地、运输等等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网络系统。报道称,近年来,中国大城市县(市)改区步伐进展很快,根据民政部数据,全国市辖区数量从2000年的787个增至2014年的897个,县级市则从400个下降到361个。无疑,通过不断扩大城区面积范围,扩城“撤县设区”,使经济总量做大,把规划权和建设权上收,有利于大城市在自己的辖区内进行统一规划,增强对外辐射能力值得肯定。但笔者以为,扩城“撤县设区”要高大亦要“上”。

再次追溯,城市的出现,是人类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标志,也是人类群居生活的高级形式。城市的起源从根本上来说,有因“城”而“市”和因“市”而“城”两种类型,因“城”而“市”就是城市的形成先有城后有市,市是在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当然,扩城“撤县设区”的出发点,必须是当前的城市发展已经越来越受到原有发展空间限制,具有对外扩张的客观要求,将市(县)改区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如果为了把城市的“饼子”摊大了,为了让各方面的统计数据会更加“好看”,而注重客观上“高与大”,忽略真正意义上的“上”,那么,就不排除基于权力自肥的“行政功利”。

记得人民日报曾刊文说到:“撤县设区”的利益衡量不等于理智的选择,更不一定能带来理想中的绩效结果。不排除在一拆一建中一些地方政府追求土地财政最大化的冲动。因为,一般被撤县设区的地方都是城市规模比较大、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较大的辖区市,且现有城市土地资源不足以支撑城市的进一步扩张,因而有将所辖地理距离较近的县改为区的强烈冲动。县改为区后,广阔的农村土地会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事实上将逐步变为国有土地,土地财政收入也会有很大提高。说白了,在一扩一收间让规划权和建设权更为集中。

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扩城“撤县设区”能够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发生质的转变,也不是不可取的。如:怎样根据扩城后的地理位置优越和产业优势让城市经济功能趋于综合型,金融、贸易、服务、文化、娱乐等功能得到发展;怎样尽可能的把基础设施和教育等公共服务水平都得以提升;怎样在扩城后减少环境污染、交通拥堵、人口拥挤等,让扩充后的区域成为经济增长的中心、生态涵养的容器、百姓安居的乐园;怎样保证原有的风土人情,不单纯追求表面上热火朝天,而脱离发展实际,做到以民生改善为根本目。总之一点,得因地制宜,少一些“拍脑袋”冲动。

一言以蔽之。扩城“撤县设区”检验着地方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更是承载着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笔者相信,只要在扩城的过程中做好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做好统筹改革、科技、文化;做好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等,定能为城市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带来深刻变革,让区域发展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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