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兑现“一错千金”不只是有违诚信

2017-08-11 19:00:0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谢鸿瑞]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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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作家张一一新书《带三只眼看国人》由南方出版社发行。他微博悬赏“一错千金”,并称“绝不像阎崇年老头般耍无赖不认账!”山西大学文学院教授白平从其书中挑出了172处错误,要求兑现奖金17.2万余元,然后张一一被白平告上了法院。(8月11日北京晚报)

《史记·季布栾布列传》有云:“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后人用“一诺千金”来形容一个人很讲信用,说话算数。“一诺千金”流传千古至今,所代表的诚信,早已成为我们中华民族一直推崇的传统美德。

张一一公开悬赏“一错千金”,被挑错后却不兑现奖金,没有做到诚实守信。既然作者出书是为普及知识,那么就应该做到治学严谨,否则就会误导14亿国人。古人有一字之师之说,这172处错误如能一一落实,既对作者学识水平的提升,也有利于中国学术正本清源。何况在郑重承诺之下,就更应该认真践诺,如今不兑现“一错千金”的做法与“一诺千金”的内涵背道而驰,丢失了起码的道德。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诚信紧密相连的信用,不仅是道德范畴,也是经济范畴,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通过微博悬赏“一错千金”,不论是否有借机炒作新书之嫌,都达到了让新书声名大噪的效果,多少也能依靠“知名度”提高点“附加值”吧。如果不以儆效尤,人人都为了一时之快或一己私欲不诚实、不守信,那么整个社会将陷入不堪设想的无序、混乱之中。

此外,按照法律规定,如若发布者是在公开场合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了悬赏的意思表示,悬赏的要约就已经成立,只要有人根据悬赏的内容达到了悬赏的条件,契约就已经生效,悬赏人就应该支付承诺的价款。张一一“一错千金”的悬赏要约成立,白平也达到了悬赏条件,他们之间的契约就应该生效。

因此,张一一不兑现“一错千金”的做法不只是有违诚信,依照法律规定让其承担应有后果,既是对诚信美德的弘扬,也是对社会信用体系的捍卫,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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