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楼党”的眼里不能只有高楼,没有法律

2017-08-08 19:20:2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安宝发]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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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有网友上传了一段攀登南京紫峰大厦的视频。视频中,一行四名男子坐在一座大厦的避雷针装饰塔架上,向着镜头挥手。视频之外,该网友还上传了一组令人目眩的照片,照片中四名男子站在塔架上或双手张开,或单脚站立从高空向下俯视。视频和照片发布后随即引发关注,不少网友对其危险行为提出质疑。(8月8日 北京青年报)

这四名男子就是所谓的“爬楼党”,“爬楼党”一词最初是指在城市中寻找建筑高点拍摄城市风光的摄影师。他们喜欢在城市中高楼的顶上寻找“机位”,用俯拍的角度记录城市面貌,看常人看不到的风景。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爬楼党”新闻的曝光,展示给人们的已经不仅仅是他们所拍摄的让人惊喜的城市风光,相反地带给人更多的是惊吓和不安,渐渐背离了“爬楼党”初衷,俨然已经变成了为了爬楼而爬楼,为了寻找刺激而爬楼。

他们是怎样爬上去的呢?据管理方称,大厦的观光层以上的部分都是不允许进入的,通往室外的通道一般会上锁。但事实却是,四名“爬楼党”是坐电梯到达紫峰大厦最高楼层的,通往外部平台的门“没锁”,于是他们登上最高层平台后,徒手攀爬顶端外侧的铁架到达避雷针塔架的最高处。并且这已经不是紫峰大厦第一次被“爬楼”,早在2015年7月29日就曾有媒体报道,3名年轻人爬上了南京紫峰大厦的灯塔塔尖。当时面对记者的调查,管理方也是称大厦通往顶楼和室外的通道都有上锁。而现如今,管理方仍坚称上锁,不禁令人起疑,难道“爬楼党”会飞不成?说到底还是对“爬楼党”的限制不够,所谓的“上锁”在他们那里,或许真的和“没锁”差不多。

这样的高空爬楼行为合法吗?显然,是不合法的,一方面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攀爬行为如果造成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可定性为违法并作相应处罚;若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2007年,法国人阿兰·罗伯特因从外立面徒手攀爬金茂大厦而被上海警方拘留5天并限制出境。另一方面,攀爬自拍者应征得建筑物产权人或管理人的同意,若攀爬行为造成建筑物损害,建筑物的产权人有权要求攀爬人赔偿。由此看来,“爬楼党”寻刺激爬高楼的风险性、危害性极大:一是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因为他们基本上是徒手攀爬,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一旦从高空跌落便殒命;二是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严重地将被处以拘留,甚至面临赔偿;三是错误的示范作用,会引发其他人的模仿,给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损害,害人害己。

挑战极限可以,但是绝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爬楼党”如果痴迷于“无限风光在险峰”,宣称其“不是罔顾生命,而是让生命的热诚延续”,深陷“爬楼”中不能自拔的话,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不是所谓的勇敢者的游戏,这是无知者无畏,对于法律的漠视。“爬楼党”的眼里不能只有高楼,没有法律,别去触碰法律的天花板。为了防止“爬楼党”因“勇攀高峰”而违法,笔者建议,首先需要高楼大厦管理方在通道上“上锁”,真正对“爬楼党”设置障碍;其次更需要“爬楼党”自己给自己“上锁”,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挑战极限,永远不要为了挑战而用自己的生命和公共安全做赌注;最后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非法攀爬的“爬楼”行为加大惩戒力度,用严格的监管和严厉的处罚进一步规范“爬楼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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