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领薪”,建筑业不该是法外之地

2017-08-07 20:13:0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郭元鹏] [责编:印奕帆]
字体:【

治理欠薪有了时间表——人社部明确,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大招,是在工程建筑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按月结算,到2019年底“月薪制”全覆盖。“按月领薪”将成为硬性规定,为此人社部已经发布了红头文件。(8月4日《人民日报》)

在刊发人社部关于建筑业“按月领薪”出台红头文件这篇报道的时候,媒体和读者都在叫好。是的,出台红头文件,规定到2020年建筑业必须实现“按月领薪”是一件好事情,体现的也是有关部门的积极作为。问题是,这里本来不该有掌声。并不是说“按月领薪”的红头文件有什么错误,也不是说“按月领薪”不是好事情,而是说红头文件本来就是多此一举。

“按月领薪”原本就是正常的事情。从情理上来说,人家建筑工人为你企业辛辛苦苦付出了汗水,理应在每个月月底下发工资,让劳动者有尊严活着。“按月领薪”原本就是情理底线。而从法理角度来说,“按月领薪”就更不成问题了。这是因为“按月领薪”原本就有法律法规支撑。

比如,《劳动法》就白纸黑字的写着: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难道建筑业的工人不属于规定里说的“劳动者”?另外,“按月领薪”《劳动合同法》里也是有明文规定的,这个法律规定:对工资必须要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建筑业农民工无疑也属于“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这一刚性范畴。

既然很多涉及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都有对“按月领薪”的表述,也就意味着一个事实的不能否定:“按月领薪”是底线,不按月支付劳动者报酬,就是违法的。由此来看,人社部发布红头文件要求建筑业必须在2020年全面实施“按月领薪”的制度,其实是多此一举的。一来,红头文件的规定本来就不如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二来,发布红头文件只不过是一次再强调。

问题在于,既然“按月领薪”是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这些法律法规都实施很多年了,为何还宽容建筑业的“不按月支付报酬”?为何还给他们留下“到2020年实现”的时间宽容?

建筑业欠薪是个老问题。一轮轮治理、一次次攻坚,每到年关,欠薪依旧。原因就是“不按月发放薪酬”在建筑业早就成为了明规则。有的是虽然按月发放了,可并不是完全发放,而是发放一部分。有的是没有具体发放时间,想发放的时候发放,不想发放的时候就不发放。有的则明确说明3个月一发,半年一发,一年一发。这都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

“按月发薪”,建筑业岂能沦为法外之地?依据法律法规执法,比发布红头文件更重要。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