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偷挂牌示众是以暴制暴的违法行为

2017-07-17 09:37:3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唐耀]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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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凌晨4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一小区,苏女士被窗外声音吵醒。原来,一男子混入隔壁单元,从楼上骑走一辆电瓶车后,在负一楼被物业保安逮住。小偷被逮,一些居民也不睡觉了,有人找来绳索,将其反绑在铁门上。早上,有过路人瞧见后,往他脖子上挂上了“小偷”纸板。物业公司人员称,示众期间,男子还用头撞击铁门乞求释放。(7月13日《封面新闻》)

发现小偷盗窃,不是选择报警,或者直接扭送派出所,而是将小偷捆绑示众,还不忘在胸前挂上“小偷”的牌子,这种惩罚行为不仅严重伤害着小偷的尊严和权利,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在以前,挂牌示众这样的惩罚行为在一些地方可谓司空见惯,以至于让很多人感到习以为常。很多时候,抓到小偷,人们往往出于激愤,对小偷施以暴力,或者进行殴打,或者进行折磨,或者进行人格侮辱,这些行为给小偷造成巨大的伤害,也是以暴制暴的行为,不仅违背着基本的人道,还是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侵犯。

随着社会文明的提升,尤其是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公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类似这样使用“家法”惩治小偷的现象已经不多见了,可是如今却又出现,实在令人意外。当然,也不排除一些人站在道德的高地,故意为之,煽动和鼓动公众对小偷施以暴力,满足其看客和取乐的心态。不过这也说明,在一些地方,一些人的法治意识仍然十分薄弱,以及法制建设的滞后。事实上,在法律没有介入调查,没有立案之前,所谓的“小偷”都只是违法分子,只是“嫌疑人”,都有着基本的人权和尊严,任何人不能随意践踏和剥夺其这些权利。

没错,小偷的确可恨。可是小偷也有着基本的人权,这种对小偷捆绑挂牌示众的行为,无疑是对小偷的羞辱,不仅容易伤害到小偷的人格尊严,暴力惩罚还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就像这次,如果不是物业及时解救,将小偷捆绑在铁门上暴晒,很容易导致小偷中暑昏迷,甚至猝死等意外,如果是那样,很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正确的方法是,发现盗窃行为,都应该积极进行制止,抓获小偷后,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将小偷交给警察处理,或者直接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需要注意的是,在制止和抓获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能暴力过度,应该尊重小偷的基本人权和尊严,更不能对小偷肆意惩罚,侮辱和采取暴力行为。捆绑挂牌示众这些以暴制暴行为既不符合法制精神,也是法制社会所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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