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需要发挥组织优势

2017-07-12 08:27:11 [来源:华声在线] [责编: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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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明汉 通讯员 摄

自治州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龚明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组织部门要把基层党建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好党的组织优势,把组织资源转化为脱贫资源、把组织活力转化为攻坚动力,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首先要发挥好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要积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优势资源向农村基层倾斜,组织单位组建工作队(组),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对贫困村实行全覆盖驻村扶贫;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企业协同助力、社会参与助力”等帮扶模式,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结对帮扶贫困户。

同时,对存在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派驻工作组或党建指导员,确保村村帮扶全覆盖。按照“州级领导联县包乡、县级领导联乡包村,州县市单位包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户”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全覆盖。按照“党务部门驻弱村、经济部门驻穷村、政法部门驻乱村、交通部门驻远村”的思路,实行因村派人、精准对接。按照“每月一电话、每季一上门、年初一谋划、年底一算账”的要求,用心、用力、用情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确保人人入村全覆盖。

其次要履行好组织工作选人育才职能。组织部门要围绕精准扶贫考察识别选用干部,将扶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选拔干部的主阵地,注重安排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后备干部驻村开展扶贫工作;把扶贫工作实绩纳入干部考察内容,在干部考察中征求同级扶贫部门意见;要紧扣精准扶贫,引进培育实用人才。

大力实施“能人强基”工程,扎实做好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头雁培训”,全面推行村干部坐班制、“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建立乡镇干部驻村联系群众和干部驻村民情日志制度,提升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

同时要落实好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要求。要坚持科学考评与严格督查相结合,把精准扶贫纳入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脱贫攻坚上;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强对驻村扶贫干部的作风监督,坚决杜绝驻村工作队“跑读扶贫”现象。

坚持一抓到底与分级督办相结合,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压实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联合纪检监察、扶贫、审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精准识别、结对帮扶和干部作风等内容,按照“每季聚焦一主题,每季至少一督查,每季及时一通报”的方式进行督查,确保扶贫取得实效。

坚持提拔重用与问责处理相结合,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力的驻村扶贫干部实行“召回制”,召回的干部在三年内不得重用和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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