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证人保护禁止令”释放的善意

2017-06-15 18:28:3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忠卿]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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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理一起涉嫌强奸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家属多次接触甚至骚扰、威胁证人(被害人)的情形,温州瓯海区法院6月12日发出保护令,禁止嫌疑人家属与其接触。澎湃新闻14日从瓯海区法院获悉,这是全国法院系统发出的第一张“证人保护禁止令”。(6月14日澎湃新闻网)

受害人受到二次伤害,这种情形一般会出现在某些说客身上,之所以有人上门求情或者直接进行恐吓与威胁,用意很明显,就是害怕违法者受到法办,只要达到了让受害人“封口”目的,就算大功告成。

温州的这名少女被轮奸后,非但得不到安慰与帮助,反倒有人轮番上阵,让其承认属于自愿,这样一来,法律就拿施暴者无奈,这个如意算盘一旦得逞,法律毫无公平正义可言,对受害人也是一种二次伤害。

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希望减轻罪责,这种心情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但是用骚扰乃至威胁的方式对待受害者,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通的。换作以往,只要受害者报警,拿到确切的证据,警方就会发出口头警告直至动用法律手段,确保受害者的人身安全。遗憾的是,很多人只讲亲情,罔顾法律,触犯了法律还不知道严重后果,现在温州瓯海区法院以“证人保护禁止令”方式,对犯罪嫌疑人家属发出禁令,释放出的是一种善意,更是执法人性化的体现。

一个人触犯法律底线不可怕,只要知错即改即可回头是岸,给其一次机会可以挽救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从这意义上说,温州瓯海区法院发出的全国首张“证人保护禁止令”很有现实意义,合乎民意,值得复制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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